「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所以時候未到,甚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裏得著稱讚。」(林前四3-5)
上週討論了「論斷」的含意,而上述經節記載保羅處理「論斷」時,提出三個向度:
向度一:被別人論斷。第三節「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意思是「不需要介懷,亦無需太緊張」。今天香港的文化,已逐漸形成為一個論斷的文化,常言我們要有批判性思維(critical thinking),可是我們現在只有批判性文化(critical culture),徒有批判缺少批判性思考。當社會氣氛影響到教會時,我們可如何處理?保羅給我們第一個建議是不要那麼緊張,也不要太過介意,更不要太快動怒。
向度二:被自己論斷。第三至四節「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不覺得自己有錯」的「覺得」是動詞,英文NIV將動詞翻譯為名詞「My conscience is clear」,即「無虧的良心」(參彼前三16、提前一5)。保羅能夠將別人的論斷看為極小的事,因為他的良心是清白的,即經過反思別人對他的論斷後,他覺得對得起自己的良心。保羅面對論斷,首先檢查自己是否真的是別人所說的,若不是,一個無虧的良心便不需介懷這些論斷。
向度三:被上帝論斷。第四至五節「但判斷我的乃是主。所以時候未到,甚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裏得着稱讚。」 因為作最後判斷的是主,保羅便可以放心地事奉。現在的是是非非,雖然可以努力澄清,但不一定可以,例如周梓樂死因聆訊,經過二十多日傳召證人及陪審團十個小時的討論,結果是「死因存疑」。時候未到,所以出現很多爭論,但他知道時候到了,主來的時候,事情便會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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