悔悟與罪有關。甚麼是罪?通常的理解是行為上的偏差,這亦應用在心態和思想上。今次我們的主題,是要探索為何一些基督徒會不斷重複犯上相同或類似的罪,經常為所犯的罪懊悔,但同時又不斷「受罪捆綁」,不能脫離。
文亮兄提出罪是一種深層的經歷,因罪而來的羞恥感妨礙我們去觸碰它,所以我們需要深度的醒悟,才能一層一層的將罪洗淨。鉅章兄用「怠惰」來形容人拒絕接觸心靈深處的罪,未能有真正的悔悟。
罪是行為和思想上的偏差,亦即表示罪是由學習而來。我們通常都不會將因先天因素而引致的問題歸納為罪,正如我們不會將傷風感冒或癌症病變視之為罪。而罪的一個特質,是它在我們還是年少的時候,因着面對壓力、誘惑、要求、慾念或其他情況而引發來的行為和思想。當這些行為和思想行之有效又無人察覺的時候,就成為我們的應對模式和壞習慣。在道德的規範下,我們或許意識到這些行為是罪行,因而產生罪咎感。問題是當這些應對模式與壞習慣在我們成長階段,性格組成的過程中沒有處理,這些應對模式與壞習慣就成為我們性格的一部分。因此我們會不自覺地在日後的歲月裏,重複同樣或相類似的行為和想法。
我們最初的認罪悔改,都是在聖靈的光照底下,我們發現或清楚知道這些行為和思想是不當及違背上帝的心意。我們都立志悔改,但改的不單是行為與思想,更是深埋內裏,構成我們的應對模式和性格。這些性格的特質和構成它們的事件與處境,往往都不是我們記得起或意識到的。所以當壓力、誘惑、要求和慾望以不同形式出現的時候,我們又再走上老路,又再重蹈覆轍。
正如德謙兄所說,以驅魔的形式來處理深藏的罪,只會是掩耳盜鈴,迴避問題。我們或許需要在處理我們的行為與思想之餘,亦要面對我們性格的特質和構成這些性格的要素,加以留意及處理,這也許是那個「悟」了。
罪既然是我們性格的一部分,那麼我們要接受,直到我們離世見主面的那一刻,我們是脫離不了它的。但我們亦無需灰心喪志,因為對付罪的方法不是單靠己力,上帝的同在、提醒與賜力量才是解決之道。
陳錦權(信義宗神學院心理及輔導科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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