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去年堅尼系數達0.537,創歷年新高,貧富懸殊惡化。特首梁振英翻炒前朝董建華舊作,重設扶貧委員會,但仍在諮詢階段。持份者之一的樂施會倡議成立扶貧專員,由非官員出任,作為政府與民間的溝通橋梁,確保下情上達⋯⋯」
《蘋果日報》15.8.2012
扶貧也好,滅貧也好,時麾的做法是先高薪聘請一個扶貧專員,月薪十萬八萬,然後設立辦事處,再請多十位八位職員,每個年薪平均不少於二十萬。
近二三十年香港湧現大批「非政府組織」、「半政府組織」、「公營機構」等,去從事一些政府不打算由行政部門直接去做的事情,譬如消費者權益、藝術發展、社區教育、勞工福利等,到社會興起「扶貧」,當然又有人提議設立「扶貧辦事處」,多數由退休高官或與政府關係良好的人士出任領導,酬金一定不俗。
這樣香港社會就形成了一個打著服務社會旗號的「專業/半專業」利益階層,這個階層的特性是要不斷證明其有存在的需要,而社會大眾沒有她們更是萬萬不行的。例如有所謂平等機會的監察機構,為了證明她配得每年千萬元計的資助,遂絞盡腦汁要找出香港社會存在許多「不平等」,從殘疾歧視、性別歧視、家庭崗位歧視,到近日沸沸揚揚的所謂「性傾向歧視」,因為找出的歧視愈多,她們要做的工作就愈多,存在的價值也愈大。
這個階層又好像癌細胞,是會一層一層的蔓延出去,因為需要愈大、工作愈多,也要多聘職員或者外判工作。譬如所謂「性傾向歧視」的問題,要外判大學的研究中心,研究中心為了找多些經費,必然甘之如飴的接來做;而為了多拍些宣傳短片,坊間的製作公司又自然笑逐顏開。如是社會逐漸形成了一個龐大的利益輸送集團,互相證明對方的存在價值,所謂互利互惠,才一齊有飯食。
惟是社會最底層的,說來說去都沒啥得益。當然間中有幾個住在深水埔劏房的小孩子,會給游說拿著紙皮箱去示威,抗議政府扶貧不力, 但小孩子示威後吃過免費叉燒飯仍是回去住劏房,但慫恿他們的哥哥姐姐就幾萬元一個月,這是我們社會最悲涼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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