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來主日崇拜中的聖樂(包括聖詩,下同)與敬拜讚美音樂(包括詩歌,下同)有過不少討論,甚至有些教會把二者共用在同一崇拜中,或是有此無彼。可見問題頗嚴重。那麼,我們當如何處理?相信是不少牧者及聖樂同工所關注。
甚麼是崇拜?崇拜是上帝對人的牧養,也是人對上帝的敬頌,並以信、望和愛的生活作迴響,好顯揚上帝的真、善、美。故此,崇拜中的聖樂或敬拜讚美音樂都須能表達以上意義,而二者不能只求個人喜好,反須合乎崇拜本意與氣質,即對上帝有禮有情、有敬有愛、承載生命。再者,人對上帝的信念。就有對上帝有怎樣的演繹。演進沒甚麼不好,但須知道:怎樣的儀式,怎樣的旋律與歌詞,就會將上帝顯揚出怎樣的屬性,這是牧者及聖樂工作者所當明辨的。事實上,當崇拜儀式揭幕和敬拜的詩歌響起時,我們必須知道自己是在敬拜及重新體驗這位我們所告白的、崇敬的上帝的臨在。故此,對詩歌的選取就須慎之敬之,因為頌讚就是補我們語言的不足。
崇拜中的禮儀是看得見的靈性,聖樂是聽得到的神學。二者的感性與理性不但沒有衝突,還可共融。因此,會眾所唱的詩歌必須要能夠造就信徒,敬畏上帝。我們不該把音樂當成吸引外人或討好不來教會之人的方法,也不應該為了接觸尚未得救之人就降低聖樂或音樂水準;相反,我們應提升聖樂水準。這樣才能提昇崇拜的意義。故此,不論是傳統聖樂或是近代敬拜讚美詩歌都應以此為目標;若不是以耶穌基督為中心,而只為求取適應人的情緒趣味的需要,就會失卻牧養的功能與意義。我們並非反對傳統聖樂或敬拜讚美音樂,但卻不能捨本逐末,因為崇拜不盡是一場宗教的歡樂今朝,而聖樂也不能沒有崇敬的歡愉情懷。換言之,只要人能真心敬畏上帝,崇拜中的情與理就必然具有牧養的功能。
總之,聖樂或是敬拜讚美詩歌又必須是人被上帝的聖言所啟迪,被聖子耶穌基督的愛所吸引,被聖靈所感化,然後以詩言志,以曲頌主,而詠之頌之,是謂聖詩也!故此,我們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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