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報章報道,本港一位「虎媽」教兩歲孩子認得二千個英文單字,惹來議論紛紛。
有人質疑有沒有需要如此催谷?兩歲孩子能夠記得幾多?也有人問認得這麼多單字有甚麼用呢?報上專欄似乎是負面回應多,但我相信有兩歲孩子的港爸港媽卻必然羨慕得很,而且躍躍欲試,皆因現代父母最怕孩子輸在起跑線上。
報道中那位虎媽是中學英文老師,看見自己的學生那可憐的英文程度,決心要把畢生功力盡教女兒,這種帶有實驗性的教導其實不壞,只要方法得宜,小孩子的學習能力要比我們想像高得多。
我看的報章有張圖片,小孩面前遍地字卡,即是說虎媽利用了教具去進行教學,這個很重要,如果學的是名詞,把字卡貼在實物上邊認邊學,那就學得既輕鬆又愉快。
英文是拼音文字,如果虎媽先教懂孩子拼音,很容易就能拼讀出來,不像中文字的形音義那麼複雜。加上英文字有字根,學識一個字根,就可以衍生出十個八個相關字彙。
所以,只要適當方法加上耐性,每天和孩子以遊戲方式,在完全無痛情況下,孩子學會一二千個單字,其實一點也不出奇。
重要的是,掌握這麼多字彙是為甚麼呢?如果只為了在友儕間炫耀,就如鸚鵡學舌,像留聲機般重複父母所教,那就一點意義也沒有,但如果用來閱讀,那可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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