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27 期(2016 年 11 月 27 日) ◎ 明心見證 ◎ 陳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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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其實再想想看,每一個地方,每一個機構都有其規則要人遵守。比如在某公司上班,公司會有規條列出,如:上下班、午膳時間,衣著的要求如何,互聯網的限制,還有工作業績的要求和獎勵等等。小的如一個小組的聚會,大的如一個國家的法律,規條就是幫助人們有次序的完成所負責的任務。但,說真的,規條只能約束人的行為,人的內心是無法被規條駕馭的,除非人的內心改變。
同樣的,「做」基督徒不是用外表的行為來證明和表達的,因為這些都是「律法主義」。保羅在羅馬書八章一至二節清楚寫道:「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所以,真正的基督徒是從內心出發,是自由的,不被任何的繁文縟節捆綁。不再是費勁的迎合規條的要求,乃是靠着聖靈的能力,發自內心,想認識和了解更多那愛我們的主耶穌。如此,做基督徒難嗎?自己甘心的,又有聖靈隨時的幫助,又有多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