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記載了不少耶穌所講的比喻,十六章十九至三十一節經文雖無明說是比喻,卻清楚的有比喻的意涵。這段經文看似對財主和討飯的作了終極大審判。表面看去,這景象與香港很相似。今天的香港雖然是全球最富有的城市之一,但貧富懸殊的情況之嚴重,真的也可用「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來形容。可能在一些有傳福音心志的信徒心中,這段經文是向香港的貧苦大眾傳福音的上好材料。
無可否認,文中對財主和拉撒路生前和死後的描寫有鮮明的對比:
(生前的描繪)
一個穿著高貴紫袍和昂貴的細麻布衣,另一個穿的是破衣,讓人見到他渾身生瘡;
一個坐得高高,天天奢華宴樂,另一個則躲在桌下,吃的只是財主用來抹手,然後當作垃圾扔掉的麵包碎。
(死後的描繪)
一個孤獨地在下仰望,另一個在上面可與先祖亞伯拉罕一起;
一個痛苦地困在火焰裏,連涼一涼舌頭的一點水都沒有,另一個卻安舒在亞伯拉罕的懷裏。
然而,這些享福與受苦的描述並非要比喻像拉撒路那麼樣的窮人要上天堂,而有錢人像財主的要下地獄。從經文的記載,我們也不能肯定,是否財主,亞伯拉罕和拉撒路,三個都在陰間,只是在陰間也有上與下和苦與樂之分別。肯定的卻是,在財主和亞伯拉罕及拉撒路之間有不能跨越的深淵。
有人說,香港人近年的仇富心態嚴重。我們必須承認,有錢不等於有罪。財主的問題並不在於他有錢,而在於缺乏善心。路加眼中的那財主連狗都不如,他只顧自己的享樂(參十七27-30),對於眼前在困苦中的拉撒路視若無睹(參十31-32)。拉撒路這名字的意思是「上帝所幫助的(人)」。經文沒有說明拉撒路有善心,也行善好施。然而,他在上帝的眼中是需要幫助的人。
能夠在死後享福的,不是因為我們行善好施,也不是倚賴先祖亞伯拉罕,向他呼求,甚至不是因為看見死人復活的神蹟(參使十七30-32),乃在於聽從上帝藉摩西和先知所說的話(參二十四25-27)。路加要指出,舊約中摩西和先知所傳講的道,正指向耶穌基督,祂超越猶太人所倚仗的亞伯拉罕,是通往死後永福之門。
羅永光(信義宗神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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