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記載有一個律法師來試探耶穌,試探的題目是:「該做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的回答是問那律法師所熟知的律法是怎樣講?律法師表示「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上帝,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路十27)耶穌表示正確,而且這樣做就可以有永生。
那人(律法師),反問耶穌一句「誰是我的鄰舍呢?」是問誰是我愛的對象?這表示「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上帝」對律法師來說不是難處,相反要配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可成為耶穌的試探。
耶穌說出了一個故事,指出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遇見一羣強盜,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丟下他走了。之後有三個人經過:祭司、利未人、撒瑪利亞人。
祭司,是被揀選代表以色列人分別出來事奉耶和華,歸耶和華為聖(利二十一8,出十九22),而他們不能接觸不潔之物,包括死人(利二十一1),也可能因這一個十分神聖的原因,不想接觸那個半死的人,便從另一邊過去了。那祭司,可以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遵行這誡命去事奉,也可能因此要保持自己的聖潔而繞道而行,但沒有完成律法師口中的愛鄰舍如同自己的誡命。
利未人,也是代表以色列人十二支派出來事奉上帝(民三12),因此,利未人除了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外,利未人更明白與以色列人及當中的外邦人,一同樣分享以色列家的福分歡樂與飽足,這就是遵行上帝的命令(申二十三13)。但那利未人對「那人」,卻如祭司一樣,從那邊過去,成為過路者。
第三個人是撒瑪利亞人,同樣的路過,祭司與利未人對那人只是過路人,但撒瑪利亞人,不是一個過路者,三個人也看見,但只有撒瑪利亞人動了慈心,因動了慈心而作出一連串的行動。
耶穌反問那律法師(第四個人),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那人的鄰舍呢?律法師也清楚的知道「是憐憫他的。」更令人詫意的是耶穌叫一個猶太人的律法師去照一個撒瑪利亞人的行為去做。
路加寫給主所愛的提阿非羅(第五個人)的福音書中,同時也成為寫給希臘外邦信徒的一卷書,這經文同時表明了猶太人與外邦人的關係,猶太人、利未人以至祭司、律法師,有上帝的律法,但只成為其他人的過路人,當時被歧視的撒瑪利亞人卻成為了猶太人的鄰舍去愛猶太人,活出了合上帝律法的生命樣式。因此,外邦信徒也可以成為上帝兒女,活出合符律法要求的上帝心意。
今天,當我們說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我們的上帝時,很容易以分別為聖為原因而不自覺地排斥他者,或以為我們信主、愛主的人比其他人好而輕視了他人,聖經指出一個撒瑪利亞人因動了慈心,憐憫那不相識的他人而活出了永生的樣式。
求主在聖靈降臨期,藉着聖靈透過聖經幫助我們,幫我們這羣愛讀聖經,愛聽神話語的人,在這世代中活出合神心意的生命。
譚溢泉(中華基督教禮賢會大埔堂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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