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538 期(2013 年 4 月 14 日) ◎ 教會觸覺 ◎ 司徒永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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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香港統計處去年第四季的資料顯示,香港兩人家庭的入息中位數是15,100元,而四人家庭是29,500元。政府擬定的貧窮線是平均家庭的入息中位數五成而定,也就是說,兩人家庭的貧窮線是7,550元,而四人家庭則是14,750元。按此分析,香港去年上半年就有118.6萬人正活在貧窮線以下。
然而,在高消費水平的香港,一般家庭的生活基本開支卻佔着極大的比重。在二零一三年一項調查中,一般家庭在住屋、食品、交通和水電煤的開支,已經佔上了家庭總收入的八成,餘下兩成則用在衣服、家具、醫療和教育各方面。由此可見,一般人能夠用作儲蓄及其他方面的開支十分少。
若用扣除必需開支後才計算十一奉獻的態度,可以想像大部分人都不需要學習奉獻這事奉了。我認為能甘心樂意對神奉獻的人,他們的出發點一定不是量力而為的,而是心存感恩,從感恩出發的。是的,作為上帝的兒女,我們都需要每天抬頭看飛鳥,低頭望百合花,提醒自己:天父尚且看顧它們,我們便不應為明天憂慮,而轉念活着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是以基督徒對上帝的奉獻,絕對是對上帝施恩的回應,相信上帝必定把其他的都加給我們。
在奉獻的時候,除了要有感恩的心態,我們也要對上帝交給我們的財富有非常正確的認識,就是人是錢財的管家,而不是主人,真正豐富的生命,絕非錢財可以帶給我們。今天,無數的基督徒都以為錢是屬於自己的,所以自己喜歡怎樣使用都可以。其實,我們只是錢財的管家,我們必須按神的心意去管理錢財。根據聖經的吩咐,我們的經濟預算中,除了個人及家庭衣、食、住、行之需外,必先考慮下列項目和次序:
(1) 對神的奉獻(羅十二1-2;林後八5)
(2) 對政府的納稅(路二十25;羅十三6)
(3) 對家人親屬之奉養或照顧(太十五1-9;提前五8)
(4) 對飢民或有需要的肢體之照顧(雅二14-17;太二十五3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