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倫理
失貞──生命軸心的飄移!


2516 期(2012 年 11 月 11 日)
◎ 教會觸覺 ◎ 吳振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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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一個重婚禮、輕婚姻的世代!亦是一個濫離婚,興同居的世代!更是一個性泛濫、情空洞的世代!當中連基督徒也有隨波逐流,未能站穩真理立場的,更遑論樹立榜樣。因此,以下所言就是寄望教會中人互勵互勉。

  其實,婚姻、情愛與性愛出現問題,不單是因為社會潮流等外在因素,而是基督徒的生命軸心偏移或飄移了!挪亞世代與二十一世紀沒有太大分別,上帝子民的生命取向與生活模式大都是以人為本位,而非以神為本位,這就是軸心飄移。

  因此,我們很容易聽信或認同性開放人士所言:「祇要不觸犯法例,就是不要和十六歲以下的少年人及兒童發生性行為;但十六歲以上,在沒有觸犯法例的情況下,兩心相悅,順乎情感與情慾需要而彼此滿足,有何不可?兩人私下所作的,沒影響社會,有何問題?」因這些表面漂亮,亦似乎非常守法的言詞都是以人的本位出發,甚至是非常自私的。

  事實上,大部分支持性開放的人士都持着雙重標準,除非他們已到了喪心病狂的地步,否則一般性開放者都不想自己親生的女兒在十六歲生日那天就展開自由的性愛生活!人家的女兒則可以性開放,自己的女兒最好保守些,莫說滿十六歲,就算滿十七、十八……廿……廿五歲都不應該!祇因是自己的女兒,這是良心的判斷。那麼為何其他人就可以?這就是雙重標準,而雙重標準就不是真理!而聖經對貞潔、婚姻、愛情等意義與價值卻是鮮明堅定,不因時空及處境而出現雙重標準,所以我們在這世代仍然有最終極的真理可循。以上帝真理為生命軸心的基督徒就能夠持守貞潔,生命軸心飄移的人就容易在婚姻和情愛中失貞了。

  其次,性開放者認為兩心相悅,不抵觸法律,兩名超過十六歲的青少年在室內所做的事對社會無影響,所以只要有避孕意識,就大可放心縱慾,無須禁止。這些觀點也動搖了不少年輕基督徒的心,因此教會內青少年發生婚前性行為也為數不少,這也是生命軸心偏離了天父的心意所至。當人不以上帝為核心,生命便失去永恆性、國度性,純以自己的感受與喜好來生活,漠視了失貞、未婚懷孕、墮胎、性病,甚至因上述原因引申的病患、不育、心靈創傷等等後遺症。其壞影響絕對是超越了一個關上門的內室,嚴重影響當下及未來的家庭及社會,怎能說祇是兩個人的私事,與他人何干?其實性開放的社會是不停鼓吹青少年及未婚者竊取、預支、透支未來的婚姻恩愛生活,而且是未經未來配偶同意的。相信亦沒有人會同意未來配偶在婚前淫亂過活,並絲毫不影響自己對婚姻的信任與委身的。

  因此,使徒保羅明言天父的心聲,要求我們的生活核心重新對焦耶穌基督:「因為我曾把你們許配一個丈夫,要把你們如同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林後十一2下)。這正是當代教會面對婚姻、戀愛及性愛的問題時的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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