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筆之時,立法會財委會仍沒有通過政府所建議的長者生活津貼(亦被稱為「特惠生果金」)方案。政府不妥協不修改方案,又於十月二十五日通過中止待續動議後,強硬要於十月份內討論,除覺得已數夠票外,亦與民意有關。
政府建議為七十歲以上之長者提供二千多元的生活津貼,但要求長者要申報資產,並且有資產限額。此方案遭民主派議員反對,要求撤消申報,避免長者因錯誤申報陷入法網。有議員更要求政府成立全民保障。
設立全民保障,使退休人士生活有所保障,當然不能全由政府支付,而需要由市民供款。雖有指出一些福利國家因全民保障而弄至國家財政破產,但亦有國家設有這保障,國家財政仍是穩固,瑞典便是一個好例子。問題只是怎樣管理這些供款。有關建議的研究,在立法會遭了否決,除政府不贊成外,亦遭工商界議員所反對。對工商界來說,供款會使他們營商成本增加。
毋須申報,人人有分,這就如派發六千元的情況一樣,是浪費公帑而達不到扶助有需要者。雖然我們不相信富豪也會拿這些津貼,但如生果金那樣,不是人人都需要,但也有不少不需要的人去拿。巿民基本上都贊成,對有需要的長者盡快給予額外生活津貼,無須申報領取津貼則會增加開支,亦自然增加巿民稅務的負擔。
在種種因素下,政府的方案理應獲得通過。據估計,贊成者有三十一票,反對有二十四票。工聯會的六票仍未決定,就是反對,方案仍可通過。幾個小時討論仍未投票,並不是由於拉布,只是議員深感政府的態度過於強硬,為甚麼在遲半個月決定,長者便不能拿到十月份的津助?有甚麼法律理據?為甚麼不可特事特辦?無論是建制派或是民主派議員,都指摘政府以長者為人質來要協他們。
政府的方案本屬合理,只是缺乏長遠策畫,甚至有認為梁振英為達成他競選時的承諾,現在要市民付鈔。議員則顧及個別界別利益或政黨立場,只是指摘官員,郤沒有共識和承擔,放下歧見,為邁向長遠和審慎的全民保障踏出一步。
這樣的議會能為巿民做甚麼呢?
「那裏沒有數日夭折的嬰孩,也沒有壽數不滿的老人;因為百歲死的仍算孩童,未達百歲而亡的算是被詛咒的。」(賽六十五20,和修版)這是聖經給我們的遠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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