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樂巨星殞落後感
第 2341 期(2009 年 7 月 5 日) ◎ 文林 ◎ 陳一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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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他有成就、卻欠成功─米高積遜五歲登台表演,十四歲出版首張個人專輯,廿四歲榮獲格林美大獎,全球唱片銷量共七億五千張,曾兩次獲邀出席白宮演唱,到世界各地巡迴演出無數,他的成就有目共睹。但可惜,他並不是成功的人物,因他生命裡留下不少遺憾的痕跡。
(二)他有名譽、卻欠美譽─米高積遜一生擁有許多漂亮的讚許,蜚聲全球,擁有國際巨星、超級巨星,樂壇宗師等名譽。但星光熠熠的背後,卻同時惹來不少爭議,多次被傳召法庭面對審訊,名譽盡毀。
(三)他具才華、卻欠才德─無庸置疑,他音樂、舞蹈才華橫溢,有如天生才子降臨凡間似的,不論歌曲、演唱、跳舞均自創獨特風格,由五歲唱到五十歲,橫溢天才,無可比擬;但可惜卻生活糜爛、放縱慾望,道德生活腐敗。
(四)他具財富、卻欠健康─由於他少年得志、平步青雲、地位崇高,賺錢有如天文數字,享盡榮華富貴。但卻生活放蕩不羈、揮霍無度、沾染壞習慣、摧殘身體健康。縱有金錢滿貫,卻長期倚賴藥物維生,殊為可惜。
(五)他有「夢幻」、卻欠樂園─他於八八年購入逾千公頃的莊園,改建成他引以為豪的「夢幻樂園」,內裡有動物園、小火車、電影院、遊樂場,這座充滿王朝式的別墅,卻是欠缺了親情、溫馨與真正的關愛,涉及醜聞眾多,無法稱為樂園。
(六)他有風光、卻欠內涵─從任何角度看米高積遜,均會被他的衣著、鞋襪、帽子及閃耀的裝飾深深吸引著,外表風光璀璨奪目。但他卻怪誕傳聞不絕、著重外觀、多次整容,想盡辦法漂白皮膚,沒有予人積極、快樂的形象,更枉論與人分享正確人生觀與價值觀。
執筆至此,無疑巨星殞落,令人感慨萬分,盼他的一生,可讓世人反省生命之道較生活之道來得更重要、更具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