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牧師最近在基督教報章上寫了一篇文章,題目是「返教會要睇古文!」此文亦莊亦諧,具啟發性,可讀性高。但文中有一論點值得商榷。此文的前設是:現今教會通用的《和合本聖經》是用古文譯的;所以,少年信徒讀教會所提供的聖經就如睇古文一樣。不過,現今教會通用的《和合本聖經》原名是《國語和合譯本》,乃用白話文翻譯而非古文翻譯的。
然而,在中文聖經翻譯史上,確曾出現用古文譯的聖經,那就是《文理和合譯本》。所謂「文理」,即文言文,亦即那牧師所說的「古文」(五四運動以前的文言文的統稱)。以哥林多前書九章二十二節為例,《文理和合譯本》的譯文如下:「於弱者則為弱者、以獲弱者、於眾則如眾、多方以救數人、」若叫時下少年信徒讀這種古文譯的經文,當然不易讀明。
同一節經文在《國語和合譯本》的譯文如下:「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這是用白話文(即現代漢語)譯的經文;少年信徒若具備基本的閱讀中文的能力,想必讀得明這節經文。也許令他們不大適應的,是經文中間的標點(、.等),那是舊式的標點(沒有;:?!等),有別於現時通行的新標點。此外,《國語和合譯本》所用的某些字也可能嚇怕他們,如:喫、纔、罣,其實它們分別是吃、才、掛。那牧師所指少年信徒「敬而遠之」的聖經版本,我猜就是這《國語和合譯本》。
要移除「返教會要睇古文」這個障礙,除了那牧師所提議的方法─採用以日用語譯成的聖經(如:《新普及譯本》),我建議信徒可用《新標點和合本聖經》。因為《新標點和合本聖經》把《國語和合譯本》的舊式標點改換了,又把一些過時而不適用的字改換為現時通用的,而其語文是白話文而非古文,所以不存在「要睇古文」的問題。
教會的牧者、長執啊,為了使少年信徒以至各年齡組別信徒較易讀明聖經,請你們考慮在教會裡以《新標點和合本聖經》取代《國語和合譯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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