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自如


2006 期(2003 年 2 月 2 日)
◎ 生命道場 ◎ 鄭譚佩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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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平安夜及聖誕夜,使香港文化中心更為「舉世知名」。二十噸垃圾、塗鴉、噴雪。使到政府要以膠紙包樹、鐵馬護牆,真的開創了香港開埠的歷史;當然,聖誕翌日,特區第一夫人戴起勞工手套、攀身入花槽執拾垃圾、清潔市容的行動和言論,也是一大創舉。這兩件互為相關的事件,讓我想起保羅對哥林多教會的勸勉:「有人說:『我們有自由做任何事。』這話不錯。然而,並不是每一件事都有益處。『我們有自由做任何事。』然而,並不是每一件事都會幫助人。」(林前十23)

  保羅所引的第一句話和所作的回應(並不是每一件事都有益處)是對著那些狂歡的年輕人說的;而第二句則是保羅對「第一夫人」及其所代表的所有父母而說的。

  無論是這些年輕人,或是我們尊貴的「第一夫人」,他們都可以自由地狂歡,也有自由來收拾殘局,訓斥滋擾公眾安寧的人;事實上他們「有自由做任何事」,但他們的自由均須受到限制。

  限制可以來自法律、規條,但最重要的限制卻是來自我們個人的內心,也就是自制。

  對於狂歡的青少年需要有節制,相信大家都會同意和了解,但對於我們的「第一夫人」,需要有自制卻未必體會。上文提到保羅第二句回應是向「第一夫人」及其所代表的父母說;換句話說,即使父母有責任也是權利和義務)指斥兒女的錯謬,但不等於為人父母者可以任意或過度訓斥兒女,這正如保羅在以弗所書所說的:「不要激怒兒女,要用主的教導來養育栽培他們。」(六4)

  懂得自制的父母,才能養育栽培他們兒女成為有自制能力的人;惟有當父母、子女都彼此自制,才能營造和諧互諒、包容互重的家,使各人享受家的溫暖和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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