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老人癡呆症、來港旅遊時被警方誤當人蛇遣返內地的七旬老翁李崇,昨晚在多名警員陪同下,經深圳皇崗返回香港,與妻子團聚。而就這次『人球事件』,兩名副警務處長李明逵及馮兆元昨日均公開對李崇的家人道歉。警務處長曾蔭培更指出,事件中『相信一定有問題存在』,警方將了解事件是否涉及人為疏忽,以及前線人員處理溝通能力有問題人士的指引是否足夠。」《明報》19.1.2003
人非完美,世事非完美,總會帶點瑕疪和缺陷,只要這些缺陷不涉及人命傷亡,即使是「財散」,只要「人安樂」,也該接納包容。
年前的庾文瀚事件,涉及的是弱智少年竟可在守衛森嚴的羅湖海關自行出入,自此去如黃鶴,人間蒸發,生死未人,故輿論嘩然,社會人士予以正視跟進,實屬應該。但今次患老人癡呆症的內地遊客李老先生,在街上被查證時被誤會為非法入境者而被遣返家鄉湖南,後因在港的家人報案而還以清白,九天後終於被接回香港,可算是大團圓結局。兩宗事件的性質與因由基本上大不相同,故將二事拉扯來說而又「政治正確」地拿警務處來炮轟是不合情理的。
在特區一片怨氣衝天,主流報章又興「炒作」的氣氛下,小小一個錯誤或疏忽,也容易被批評得體無完膚。警員在街上查身分證,查著一位操普通話的老翁,只查得出他來自湖南,其他一切資料(包括證件)皆欠奉,按現行的條例和程序,已有「足夠的理由」,把他先行遣返原地;況且這位老人家患有老人癡呆症,不能道出自己的身分和持有的是雙程證,故警方的誤會份屬情有可原。
道理上,警方無疑是做錯了,把原本不應遣返的遣返。但事件的本質只是一場誤會,經查明後警方立即派員親赴湖南送李老先生來港,更安排先送他入醫院檢查,再接李太太到醫院探候丈夫。可以說,一切可以做的、可以補救的都已經做妥了。慶幸的是李太太深明大義,雖然有記者「循例」問她會否追討賠償,她卻坦言:「每人也會做錯,肯改過便好了。」
香港人應好好向這位李太太學習。相比於醫管局處理換肝中心事件;相比於教育當局這些年來的政策失誤,前線警員的小小誤會,肯改過已是他們盡了最大的努力,更難得幾位處長、副處長親自出來道歉,又夫復何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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