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神益人」是華人教會多時談論的信念,亦是著名的西敏寺信條:「人生首要和最高的目的是榮耀神及永遠地完全享受祂」,究竟我們了解這信念有多少呢?抑或這是未經深入了解,只是鸚鵡學舌或口號化的吶喊呢?究竟我們敬拜、宣教及生活的動力有多少是源於這信念呢?
以宣教為例,在華人教會不斷發展之際,華人信徒對拯救世界的大使命責無旁貸,但往往以牙痛時找牙醫拔牙般「怕怕」的心情去承擔。若我們單持人為的責任而不是榮耀神的神學觀去從事差傳,我們不單不感到雀躍和興奮;反而感到是沈重的軛。
有些教會以「榮耀天父」作為年題,以神的屬性及祂為我們所成就的為事奉的推動力,這誠然是對的,但卻忽略了一個重要的思想進路,那就是以榮耀主名為作事的出發點。美國皮約翰牧師(John Piper)共列出三十多項神為自己的名而作事的經文。以詩篇九十七篇第一節為例:「耶和華作王!願祂快樂,願眾海島歡喜!」,意指萬民以耶和華作主而歡喜快樂。詩篇六十七篇以「萬民稱讚主」為題,亦是主耶穌在主禱文中以「願更多的人都尊主的名為聖」教導門徒祈求的首要關注,意謂我們心中要渴慕全地的人都稱讚天父的名。願萬民認識天父如海水充滿大地(哈二 )成為傳福音最大動力。
這好比世界盃足球賽,當南韓打入四強時,韓人歡喜若狂的表態,因為國家之名乃是自己的榮耀。又像中國取得二○○八年奧運主辦權時的雀躍,因祖國的光釆能普及世界。作天國的子民,不是更要以天國得榮耀為人生之目的與期盼嗎?
何以為自己的名窮盡一生的努力呢?因為何時升職、加薪、創業,何時自己的名就得榮耀。俗語說:「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大抵道出許多人(包括信徒)的心態,人就是要為自己揚名立萬。當我們想到人的脆弱和短暫,百多磅的臭皮囊在地上幾十寒暑就煙消雲散時,這短暫的光采只能結論人生的虛空,人只能有虛浮的榮耀。
在巴別塔的事例中(創十一),神何以要人分散,又打亂他們的口音呢?因神見到人集體的犯罪,分散雖不美,總比集體犯罪好。神賜人語言的能力,是用來榮耀神,人卻用此來歌頌自己,言語成了違背神的工具(見Brueggemann及Kidner《創世記釋義》),神出此舉,一是阻止人繼續犯歌頌自己的罪,二是讓人知道全能的造物主才配得擁有榮耀的地位。
神的心意在於自己得榮耀,以弗所書一章三次說到:「願祂的榮耀得著稱讚」。大家可能會問:「神叫我們為祂而活,祂卻為自己的名而活;祂叫我們不要貪圖虛浮的榮耀,祂卻圖求自己的榮耀,這怎樣了解呢?」因為人是有限和被造的,而神是無限和至高無上的,祂才配得一切的稱讚。以父子關係作比喻,為人父者最想子女有他美好的人格、品格和性格,但卻不想子女擁有他的父權,因這權是屬父親單獨擁有的。若父親要求子女順服是合理的話,那麼創造及拯救的主要求我們榮耀祂的美名,不是同樣的合理嗎?
人從各國各族敬拜稱讚主,這是啟示錄四、五章中的憧憬,這應是神子民心中的渴望。願「榮神」的神學點滴,在瀰漫虛空的後現代中成為我們存在的議程和生命的指引。提到榮神益人,大家會想到那段經文呢?最切合之一是天使聖誕的宣告:「在至高之處,榮耀歸與上帝」,聖誕是為榮耀神而成就的,事實生命一切的事都應以此為出發點。
不少信徒因缺乏了解榮神益人的神學概念而未能實踐在生活中,出現理念與行為斷層的現象;因為我們較少反思「甚麼是最能榮耀神」的理念;而在行為上我們亦較少探索「甚麼行動最能叫神的名得著榮耀」。故此,我們要在理念與行為上多作反思和進思。此外,我頒望大家明白神學不是玩弄文字詞彙的遊戲;雖然神學理念較理性,它卻能幫助我們了解信仰的內涵,願我們多學習認識它!
最後再提,神學不是純思維,與生活脫節的知識。進思榮神的神學,能提醒一向為自己的名發足狂奔的人,轉轉人生的方向,為真正榮耀的名繼續進取和努力!「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上帝」(林前六 )。當我們愈睹主的榮光,我們就愈想去榮耀神和叫人得著神。當我們愈見神榮耀之名,我們就愈願意放下為自己的名,轉向為神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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