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週刊因採用某藝人被逼拍攝的裸照為封面而引致影視處收到過千的投訴、高官及特首的高調回應,最後被淫褻物品審裁處列為三級刊物;工商及科技局表示考慮作出檢控,究竟是發生了甚麼問題?
這是性道德及新聞報道的問題
一份可以放在廳堂、甚至公共圖書館的綜合新聞娛樂雜誌,竟然以裸照作封面照片,沒有膠封套,比三級色情雜誌更出位!有關色情的道德問題在香港已討論了近三十年(由當年一班基督徒如蔡元雲、林孟平等發起的反色情運動起計算),其中最主要的一個反色情論點,是色情物品踐踏了女性的尊嚴。儘管說是新聞報道,也應該考慮到受害人的感受及是否做了有關事件的幫兇。如果託「新聞自由」之名而不負責任地對有關事件中的受害人或親屬一再傷害,這實在是扭曲之新聞自由的真義。
這不單是性道德及新聞報道問題,也是暴力問題
裸照不是東週刊獨有的,許多三級雜誌每期都有裸照。問題是後者照片的主角是自願拍的,而前者卻不然。今日香港社會的道德標準亦漸漸不再是絕對的了,但仍守着不能侵犯、不能干預私人意願這底線。只要想一想,拍照的人有甚麼利益?大概若不是要脅受害人達到某種目的,就是要從出售照片圖利。這是比暴露、色情更嚴重的社會問題。看見演藝人勇敢地站出來發動聲討大會,可是暴力行為滲透入演藝界中已不是一朝一夕的問題,今日如果明星、歌星要作賣身般的犧牲,這真是「天地不容」的事,更可況發生在文明的社會中?
這不單是社會問題,也是人性問題
在香港這個商業社會,只要有市場,就會有人從中圖利。基本的問題是:為甚麼封面印有裸照的雜誌特別暢銷?因為市場中好此道的人甚多。香港人的閱讀文化從來不算興盛,但閱讀漫畫(較中性的)及色情雜誌的卻佔一定比例。中大新生營大學生「互片」中爆出不文語句,已經清楚告訴我們年輕一代是讀甚麼東西成長的。又是這一句話:「要保守你們的心,因為一生的果效由心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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