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社會,離婚已經成為一個普遍的現象,在高達百分之五十的離婚率下,有人視離婚如一項必經的生命歷程,性格不合的夫婦不再勉強相處下去,可以透過和平協商的方法解決離異的問題,大家雖不能做夫婦,也可以做朋友。至於怎樣教育下一代,不期然亦把這種離離合合視為等閒的態度傳遞給他們,爸媽分開的原因,是因為生活在一起不愉快,所以分開使大家都開心一點。
在成人的世界裡,離合似乎是件簡單不過的事情。究竟在孩子的世界會有甚麼疑問?
一、為甚麼父母生活不開心不能好好地解決?是否在人際間出現甚麼問題都可以用逃避的方法面對?
二、父母為甚麼不能彼此寬恕和復和?究竟寬恕是應該嗎?
三、父母曾彼此許下一生愛對方的承諾不能實踐,他們又怎能保證對孩子一生的愛?
在孩子眼裡,親眼目睹一段決裂的人際關係,一些不能饒恕的衝突,一個被破壞的承諾,他們長大後會怎樣面對這個世界?他可以信任人嗎?他還會相信不離不棄的愛情嗎?
我不是認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可以離婚,有些極端的例子,傷及人身安全及生命的自尊,在別無他選下或許會踏上離異之路,但目下的離婚案例,多是因婚姻關係情感得不到滿足,配偶的條件配不上自己而選擇離開,這種自我中心的行為實在需要好好反省、認罪和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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