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瑟被冠以「義人」的稱號,顯出他「遵行主的一切誡命禮儀,沒有可指摘的」(路一6)。按照律法,他有兩條路可行,第一條是激烈的路,指控馬利亞犯姦淫,因為聖經記載「若有處女已經許配丈夫,有人在城裡遇見她與她行淫,你們就要把這二人帶到本城門,用石頭打死。」(申廿二23,24)這樣約瑟便滿足發自內心的公義,但馬利亞卻蒙羞受辱而死。第二條是溫和的路,「人若娶妻以後,見她有甚麼不合理的事,不喜悅她,就可以寫休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夫家。」(申二十四1)約瑟無須向公眾交待休妻的緣由,只要給馬利亞一封休書,便可以不迎娶她。
「想」表示約瑟雖然傾向第二條路,但仍有猶豫。因為隨便寫一個理由休馬利亞,對「沒有可指摘的」義人是件苦事。何況休妻在當時是富爭議性的論題,法利賽人便以此試探耶穌(參太十九3-9)。畢竟義人的正確行徑是儆惡懲奸,不是包庇罪惡,結果上帝差遣使者進入約瑟的夢,指示祂的旨意。為甚麼上帝藉著夢而不是差遣天使直接向約瑟顯現,像向馬利亞一樣,又為甚麼上帝差遣天使加百列見馬利亞時,不順便吩咐約瑟要迎娶馬利亞,假如這樣便免除了誤會,這兩個問題雖然啟發思想,但聖經沒有給予明確的答案,靈修時便無謂浪費時間。
義人約瑟遵照聖經行事,是絕對正確。而約瑟的問題只是日思夜想,沒有留下空間給上帝,另方面,約瑟造夢也想不到先知的預言,「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賽七14)竟然會應驗在馬利亞身上,而上帝果真差遣使者進入約瑟的夢指引他,我們遇到生活難題,除了要學效約瑟從聖經尋求答案,更應在上帝面前安靜等候,聆聽上帝的指示。因為耶和華說,「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賽五十五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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