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899 期(2001 年 1 月 14 日) ◎ 文林 ◎ 何定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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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聖經和教會歷史建構的政治觀:
A. 新約中政權管治的張力:
整個舊約聖經所記的都是神治國度的社會,君王直接代表神去治理百姓,其要求和賞罰便代表著神的心意了。當神差遣先知發出預言和勸告時,也是指向這個屬神的群體,等同於今天的教會。所以,在舊約的神治社會中,還沒有從神分別出來的另一個管治的力量和架構的出現。耶穌基督的臨到,代表另一國度的開始。耶穌指出:「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太廿二21)如此,耶穌提出一個不同於舊約神治國度的觀念,指出君王與上帝的要求是有分別的,並可能產生矛盾和張力的。雖然如此,羅馬書十三章一至七節中指出一切政權無論善惡乃出於神,國家乃是神自己設立的僕役,用以帶來秩序安寧。但另一方面,到了某些情況下,如啟示錄比喻國家變成了紅龍巨爪,用以壓迫神的子民,並將兩股力量比喻為兩座城(羅馬城和新耶路撒冷)和兩個女人(大淫婦—羅馬和基督的新婦—教會)。可見,我們對政府的態度多少取決於我們如何看它,是神的僕役,或是敵對教會的勢力呢?
B. 教會歷史中政權管治的張力:
在第一世紀直到君士坦丁的幾百年間,教會是備受壓逼的一群。但自從主後三○○年,君士坦丁自稱已信主,基督教突然間成了帝國的寵兒。到了中世紀,教皇的權力終於被視為超越所有國家君王之上,但亦證明了絕對的權力必然導致絕對的腐敗。就在這形勢下,路得和加爾文以兩個城、兩個治權和兩個子民為基礎,作出爭辯和反抗。他們的改教思想便孕育了民主的政體,如美國的民主政體在幾方面接納了基督教的前設:
- 他們相信國家必須依從一個客觀的道德準則。
- 他們知道人有罪,他們不信人,所以需要有制衡的基制在政府當中。
- 他們認為一個有效力的政府必須得到廣大人民的支持,否則便會變成無政府狀態,或是非常專制的政體。
二、民主政體的基礎:
不同國家的基督徒生活在不同的政治制度下,就算是民主政治的環境,也有不同程度之分。代議政治無疑地比任何其他型態政府更合聖經的原則,但在不同的政體下, 信徒依然能事奉上帝。基督徒推薦民主政治,因為一個政府若以民有、民治、民享為目標,有規則地允許任何人競選公職,這樣的政治環境最能尊重上帝賦予每個人的尊嚴和價值。 這個墮落的世界中,權力有腐敗的傾向,權力的分散和制衡作用建立在行政結構,會減少腐敗的程度,但仍無法全然地避免權力的腐化。
三、如何促進民主政體的運作:
若公民能堅定的支持民主原則,盡其所能地促使民主政治順利運作,最能保證公共事務決策得以可靠進行。但不可忽略的是,在多元化的社會中,從衝突中達成協議的民主過程,十分重要。在這個墮落的世界 ,衝突產生短視與近利,必須藉著不同立場的兩方公開討論、辯駁,並在彼此制衡下,才可使政策更公正地施行。公開討論的氣氛愈健全,這個社會就愈健康,愈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