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上期講及「anti」這個介詞來描述基督為全人類的代死,新約中另外一個介詞「huper」,它的基本意思是指「為別人的利益行」( over, upper and for one's benefit)。為了別人的好處,寧可替代他應受的痛苦,意思包括了益處及替代。哥林多後書五章廿一節把這個介詞譯「替」,英文譯為(for)或(on our behalf)。主耶穌是無罪的,但是祂代替我們成為罪。主是背負了全人類的罪而死在十字架上。
另一節經文是在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羅五)中文聖經在這裡把這個介詞譯成 「為」,英文譯成(for),本來應該是我們這些罪人死在十字架上,因為這是罪的工價,但基督為我們而死。
還有一節經文把兩個介詞連在一起應用。主耶穌捨自己作(huper)萬人的贖價(antilutron)。中文在這裡把「huper」譯為「作」,英文譯成(for)。請留意馬可福音十章四十五節中「贖價」這個字原文是(lutron),在這裡卻用了另一個字(antilutron)。在「lutron」前面加了「anti」,是特別強調主耶穌所成就的贖價是代替人而作成的。中文聖經在這裡譯成 「作萬人(全人)的贖價」,英文聖經的翻譯是(who gave Himself as a ransom for all)。在原文中的字根是(pas)全人的意思。這節經文相當重要,講明主耶穌的死是為「全人」而死,不是單為選民或蒙神所揀選的人而死。
主代替全人而死,這個「代替」的神學觀念,早在舊約就可以看見:
公羊代替以撒:神試驗亞伯拉罕,要他把心愛的獨生子以撒獻上為燔祭(創廿二1-13)。亞伯拉罕清楚知道這是要他把以撒殺掉,燒在壇上。從人的角度來看,這是不可思議的一個要求,而且全不合理,更是違背神性格的。永生的耶和華又怎會要求人把自己的孩子獻為燔祭呢?這是外邦人拜偶像時所有的行為。
亞伯拉罕知道神的旨意後,第二天便馬上起來辦這事。他沒有要求給予時間來禱告,也沒有記載他和妻子有所商量。這裡有些重要的功課是我們可以學習的,若是還不清楚神的旨意,那我們應該好好等候。若是清楚了,便要馬上遵行,這是順服。
希伯來書告訴我們亞伯拉罕是憑信心把以撒獻上 (來十一17-19),他不是信神在最後關頭不用他獻以撒,他是相信神可以叫以撒從死裡復活。我們相信神是可以叫死人復活的神,不是很難的事,因在歷史中已經有明顯的例子~主耶穌已從死裡復活。但當時亞伯拉罕卻沒有前例可以作為參考,他的信心從哪裡來?他的信心是從神的應許(神的話) 而來。神應許他的後裔要好像地上的塵沙和天上的星那樣多,若以撒死了不復活,那神的應許便要落空了。對亞伯拉罕來說,這是不可能的事,神的應許是絕對不會落空的。
神試驗亞伯拉罕,不是真的要他獻以撒為燔祭,是要看他有否把神放在首位,完全的順服,所以神為他預備了一隻公羊來代替以撒。這裡我們並不能看到主耶穌為罪代死,但這個「代替」的觀念卻是明顯的。
逾越節的羔羊代替以色列頭生的: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第十個災是擊殺埃及一切頭生的。神特別為以色列人預備逾越節的羊羔,來代替以色列頭生的(出十二1-13)。以色列人要殺了這隻羔羊,把牠的血塗在房屋的門框和門楣上,滅命的天使看到了這血便越過去,不攻擊以色列的長子。這裡明顯的給我們看到,這隻羊羔代替了以色列中頭生的。
贖罪日的公山羊代替全以色列人:神特別在贖罪日要以色列人獻上兩隻公山羊來代替他們的罪。大祭司把一隻公山羊的血帶入幔子內,彈在施恩座的上面和前面。另外一隻要送到曠野,這羊要擔當他們一切的罪孽(利十六1-22)。這贖罪祭所獻的兩隻公山羊是每年都要作獻的,以色列人清楚知道這代贖的觀念。當施洗約翰指著耶穌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或作「背負」)世人罪孽的!」他們是明白主耶穌是要為他們作甚麼的。所以主耶穌的死是為世人的罪代贖而死。
主耶穌代替了巴拉巴:在新約中,主耶穌代替人死的最好例子,便是祂代替了強盜巴拉巴而死。巴拉巴本是在等候死刑的臨到,當日羅馬的審判官彼拉多,以為猶太人會選擇釋放耶穌,哪知他們卻要主耶穌死而釋放巴拉巴。主耶穌的死竟然代替了巴拉巴。
主耶穌是代替全人類而死在十字架上,這個十字架的救恩是神愛世人的彰顯。神的公義和神的慈愛彼此相遇的地方,便是主耶穌的十字架(詩八十五10),這是神為世人預備救恩的地方。主耶穌是代替人的罪而死,既然要死,神又為何要主耶穌死在十字架上呢?留待下期繼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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