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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吃的肉?可喝的血?


第3129 期(2024 年 8 月 11 日)

◎ 釋經講道 ◎ 潘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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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靈降臨後第十二主日

  王上十九4-8;詩三十四1-8;弗四25-五2;約六51-58

  中國人說「民以食為天」,相信這句話從西漢年代一直適用至今。主日崇拜後,教友言談的話題不一定是主日講道有多觸動人心,亦不會是詩歌有多使人感受到上帝臨在,而討論得最多的,應該就是「等一會午餐到哪兒吃?」。情侶之間亦然,往往吵架的導火線都是與食有關,「想食咩?」「訂了哪間餐廳?」「情人節晚上到哪裏吃?」都是要用諸般智慧去回答的問題。

  碰巧,基督教開展亦是與食有關。耶穌在最後晚餐時囑咐門徒,他拿起餅來告訴他們「你們拿去,吃吧。這是我的身體。」之後又拿起杯來「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許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太二十六26-28)因此無論任何宗派,只要是基督教,崇拜都是以聖餐為主軸,因為這是耶穌設立的,祂並吩咐門徒以此方式來記念祂。

  約翰福音雖沒有記述最後晚餐,但第六章卻記載了耶穌與猶太人討論關於生命之糧的意義。

  第六章起始是五餅二魚的神蹟,聖經記述耶穌「拿起餅來,祝謝了,就分給眾人」,當中「祝謝」一字希臘文原文是Eucharisteo,亦即是今日聖餐的英文Eucharist,解作「感恩祝謝」,可見從神蹟開始已經鋪陳了關於耶穌血肉的論述。神蹟後眾人追隨着耶穌,耶穌回應他們之所以跟着是因為吃餅得飽了,接着就帶出關於糧食的討論。猶太人的祖宗雖然吃了嗎哪,但卻依然死在曠野,而耶穌所賜予的是生命之糧,吃了之後就必永遠活着。當眾人都希奇這生命的糧究竟是甚麼?耶穌就告訴他們這糧就是耶穌的肉。

  耶穌是有血有肉的,這事對基督徒來說是不爭的事實。然而,約翰所面對的羣體裏卻有人不認同耶穌是有血有肉而來。在約翰一、二書中,作者曾指出有敵基督的存在,所謂敵基督,就是那些「不宣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約貳一7),因此就看到為何約翰福音如此着重耶穌的道成肉身。按馬太福音,耶穌在最後晚餐是說「這是我的身體。」身體的希臘文原文是Soma,解作身軀、軀體,而在約翰福音提到耶穌說「我的肉是真正可吃的」以及「道成肉身」,當中的肉和肉身的原文是Sarx,是指有血有肉之身軀。可以看到,約翰更加強調耶穌的血能喝、肉可吃,是因為耶穌的確是有血有肉地活着。而吃喝耶穌的血肉更是每個基督徒都必須參與的事。耶穌說:「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在你們裏面就沒有生命。」(約六53)另外耶穌亦說:「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裏面,我也常在他裏面。」(約六56)可見吃喝耶穌血肉就是與耶穌的生命連結,使我們能夠參與在耶穌生命之中,在祂的生命之中得着永生。

  今日,當然我們不能真如吃飯一般去吃喝人的血和肉,可是耶穌的血肉就成為了基督徒記念祂的聖餐。不論宗派是如何理解聖餐,福音書當中,耶穌都強調這個餅酒在祝謝後,是基督的身體和寶血,而約翰福音更強調吃喝耶穌血肉的重要性。因此,當我們每次領受聖餐時,讓我們不單純是參與一個儀式,更加能夠透過經文,體會到與耶穌同在的那份親密關係,因為耶穌說:「我的肉是真正可吃的;我的血是真正可喝的。」

潘正行(香港聖公會聖約翰座堂堂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