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靈降臨後第十九主日
(可⼗2-16)
每次參加婚禮,在證婚環節都會聽到⼀句說話:「上帝配合的,⼈不可分開」(可⼗9)。然⽽我們或許都知道,現實與理想卻不盡⼀樣,信徒離婚根本不是甚麼新聞。為何今天的婚姻會比之前的更脆弱?無論你是否已經結婚;或者會否打算結婚,「婚盟」都在嚴重影響你。耶穌若活在我們當中,祂今天會向我們說甚麼話?
就在⾯向耶路撒冷的路途上,耶穌逐⼀顛覆⾨徒幾個核⼼的價值觀,其⼀就是休妻的問題(可⼗2-12)。參考第⼀世紀的羅⾺帝國法律,丈夫或妻⼦都可主動提出離婚。從婚盟的捆綁中得⾃由已經是「家常便飯」,不是甚麼新聞;參考猶太⼈的摩西律法,根據《申命記》二十四章一節:「⼈若娶妻,作了她的丈夫,發現她有不合宜的事不喜歡她,⽽寫休書交在她⼿中,打發她離開夫家」,丈夫就可捉住「她有不合宜的事」這字句去⼤做⽂章,隨⼰⼼跟妻⼦離婚。雖然較保守的法利賽⼈「煞買學派」(the school of Shammai)認為,這「不合理的事」應該只限於妻⼦的不忠⾏為,但現實卻可能是更接近另⼀較⾃由的「希列學派」(the school of Hillel),主張⼀頓難吃的飯菜已可構成離婚的理據。就如次經《便西拉智訓》二十五章二十六節就這樣說:「若她不照你的意思⾏,你當休了她,就如割去你身上的⼀塊⾁。」不合我的⼼,就可以把這塊「⾁」割去。
上帝就照着祂的形像創造⼈,照着上帝的形像創造他們;他創造了他們,有男有女。(創⼀27)因此,⼈要離開⽗母,與妻⼦結合,⼆⼈成為⼀體。(創⼆24)
在摩西的年代,申命記二十四章一至四節的誡命原是為了規範再婚,⼀⽅⾯為失婚的婦女提供⾃由再婚的憑據,另⼀⽅⾯亦是為了避免⼈隨⼰意濫⽤制度,將婚盟變質成為合法的通姦平台。但⼈⼼比萬物都詭詐(耶⼗七9),⼈總有法⼦將上主話語再詮釋,偏離上主在《創世紀》的好意。耶穌對他們說:「摩西因為你們的⼼硬,所以寫這誡命給你們。」(可⼗5)摩西沒有為離婚去「開綠燈」。他接受了離婚的事實,嘗試減低罪的破壞⼒。
耶穌超越摩西。好牧⼈為了我們的好處,⽢願⾛進法利賽⼈的試探,在猶太的境內回答這可能引來殺⾝之禍的問題:「男⼈休妻合不合法?」(可⼗2)⼀⽅⾯,耶穌的回答可能令祂得失「煞買學派」或「希列學派」,令祂進⼀步失去猶太拉⽐的認同;另⼀⽅⾯,亦是更嚴峻的,就是政權對耶穌的忌諱。就在不久之前,希律.安提帕及希羅底兩叔姪就各⾃跟⾃⼰的妻⼦及丈夫離婚,然後希律就在兄弟(希羅底的前夫)還在⽣的情況下,結成夫婦。(可六17-18)或者,從羅⾺法律的⾓度,希律和希羅底沒有犯法。但對於這兩位猶太(加利利與⽐利亞)的統治者,施洗約翰選擇以猶太⼈的律法(利⼗⼋16, 二十21)去評價他們的⾏為。這個選擇亦直接導致約翰的死。值得留意的是,在⾺可福⾳記載希律黨的⼈與法利賽⼈是同夥的,他們就曾先後兩次設謀為要除掉耶穌。(可三6,⼗⼆13)這樣,法利賽⼈問休妻的動機,就並⾮求教神學問題,⽽是找話柄去控訴耶穌,為求將他送上施洗約翰的死路。(可六14-29)
為了明哲保⾝,耶穌應該完全跟從摩西的教導,但耶穌沒有這樣做。祂超越摩西,回到上主起初藉婚姻設⽴男⼥⼆⼈成為⼀體的⼼意。耶穌沒有讓當代流⾏的價值觀去主導祂的教導;耶穌沒有讓神國度以外的智慧去凌駕祂的神學;耶穌沒有為求息事寧⼈以輕看上主的誡命。
「上帝配合的,⼈不可分開」。這是耶穌的牧養教導。祂是好牧⼈,我們要聽祂。
葉應霖(建道神學院聖經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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