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教時期德國神學(馬丁路德)的罪觀》


2905 期(2020 年 4 月 26 日)
◎ 閱讀馬拉松 ◎ 郭鴻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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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觀與人觀有緊密關係,介紹路德的罪觀,筆者選擇從路德的屬靈經歷開始,按寫作時序交代路德罪觀的重點。

  馬丁·路德接受中世紀神學訓練,後來他推動宗教改革,重點不是推翻天主教的罪觀,當然雙方是有差異;但是最重要的分歧是如何解決人的罪的問題。一五零五年路德回學校途中遇到大雷電,他十分驚惶並向聖人祈禱。在危難中,他禱告如果他可以保存生命,他願意成為修士。後來他加入艾福特(Erfurt)奧古斯丁修院成為修士。一五一一年路德到了威登堡一五一二年獲得神學博士學位,一五一三至一五一六年路德在威登堡大學講授詩篇、羅馬書、加拉太書等書卷。

  在一五一五至一五一六年羅馬書講義中,路德提出人的「原罪」深深影響人陷於人的「本罪」中。「原罪」意思是始祖犯罪遺留下來而全人類都受影響。「本罪」是個人自己所犯的罪。天主教將「原罪」與「本罪」分開,以致更清楚說明人的「本罪」是人自己的選擇。路德的重點是人的本性已經被罪污染,不能不犯罪。路德提出「罪向」(Concupiscentia)觀念,每個人都承繼始祖犯罪的「罪疚」(Guilt);同時人性裏面有一種犯罪傾向。天主教認為「罪向」(Concupiscentia)不是罪,罪的行動才是罪。路德認為「罪向」都是罪。在第一次詩篇講義中,路德提出罪是失去「原來正義」,人就走向不義的方向。路德認為人的罪的表現是驕傲(superbia)、不信(Unglaube)、「愛自己」(amor sui)。罪破壞人與上帝的關係,亦破壞人與人的關係。

  路德強調人性已經被罪污染,不能不犯罪,引伸「意志被捆綁」(servo arbitrio)觀念。這是對人性十分悲觀的看法,意思是墮落後的人「不能不犯罪」(non posse non peccare)。因此,「人全然墮落」、「人全然敗壞」是路德罪觀帶來對人的理解的自然結果。

  筆者想起中世紀時期有「七種至死的罪」的觀念:「驕傲」(superbia)、「嫉妒」(invidia)、「憤怒」(ira)、「懶惰」(acedia)、「貪慾」(avaritia)、「暴食」(gula)、「色慾」(luxuria)。路德對「七種至死的罪」的觀念不會陌生,他亦沒有必要否定「七種至死的罪」的觀念。問題是究竟路德有甚麼新的見解,處理人的罪呢?天主教有相對「七種至死的罪」而有的德行觀念,例如「謙卑」(Humilitas)、「感恩」(Gratia)、「忍耐」(Patientia)、「勤奮」(Industria)、「慈善」(Caritas)、「節制」(Moderatio)、「貞潔」(Castitas)。這七種德行是對付「七種至死的罪」的操練。

  路德如何處理人的罪呢?路德高舉「因信稱義」的教義,強調只有耶穌基督才可以赦免人的罪。另外,路德有「從罪裏得自由」的觀念,人從前在罪裏面沒有自由;但是當人在耶穌基督裏面,可以「從罪裏得自由」。在神學上,「從罪裏得自由」引伸「從律法得自由」的觀念;不過這種「自由」的觀念不是現代人所理解的「自主」(Autonomy)。路德對人的理解,是從上帝的角度看人的召命。

  路德的罪觀對今天的基督徒的意義是甚麼?自法國大革命後,「自由」、「平等」、「博愛」成為現代人的思想。現代文化甚至後現代文化所理解的「自由」可以不受既定的框框限制。在解構思維的影響底下,建制的政治、道德、宗教都受到質疑、挑戰、衝擊。路德的罪觀同樣有「自由」的觀念,是「從罪裏得自由」,可以幫助我們更平衡地思考「罪」與「自由」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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