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難與罪惡是人類處境的普遍事實,卻在一神信仰的傳統中引起最大的爭議。因為沒有這個認信,面對最嚴峻的苦難,大不了「打掉門牙帶血吞」,「鬼叫你窮吖,頂硬上啦!」;如果是二元論者,他們又會視一切的苦難罪惡為善惡兩股勢力的永恆交鋒。只是你說在一切之上,「全能父上主」仍坐着為王,統管一切,有時就難免令人不解。
事實上整本希伯來聖經都迴盪着上主公義的問題。在早期的以色列歷史,這個問題往往以一個羣體而不是個人的形式出現:上主既然已經跟以色列這個民族立約,那為何這個民族仍然不時遭遇這樣或那樣的災難和迫害?當然我們耳熟能詳的解釋,就是這樣的厄運主要是他們犯罪離開上主的結果。
但每當這樣的災難去到一個難以承受的程度,又或者涉及大量無辜的犧牲者,這個解釋就顯得有點薄弱。信約確認,權能上主至終必為祂的子民伸冤出頭;這個認信帶出了彌賽亞的觀念,就是上主公義的管治將要被確立,且在末日有終極的審判。換句話說,神義論(theodicy)的問題,最終在終末論(eschatology)中得以解決。
隨着以色列民宗教意識的發展,上主公義的問題亦逐漸伸延到個人的層面。這反映於不少詩篇作者的論述和表達。當然,最經典的莫過於《約伯記》。而約伯自此亦成為所有無辜受害者的代言人。約伯幾個朋友以苦難為犯罪後果的論調,亦在這裏受到決定性的否定。
然而約伯的態度,卻始終如一地完全順服於上主的旨意,表達於那經典的公式:「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而上主「在旋風中」的答案,主要是宣告祂作為創造者的無上權威:「我立大地根基的時候,你在哪裏?」只是有些人就將之比喻為「大石壓死蟹」,或「斯德哥爾摩綜合症」,即被綁架者由於長期震懾於綁架者凌駕性的威嚇,反過來認同綁架者的想法和判斷。你又認為這樣的比較是否公允?為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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