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有資格將判斷變為真理?


2588 期(2014 年 3 月 30 日)
◎ 新聞捕手 ◎ 蔡志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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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近來的政局令人深以為憂,無論是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究竟對台灣有利還是不利,以至應否佔領立法院、甚至闖入行政院。很明顯不同的人對當前的形勢有截然不同的判斷,當涉及不同利益的人民,對一件事有不同的判斷時,大家究竟應以甚麼方法去解讀何謂民意?以及甚麼時候可以用更激烈、甚至違法的手段去解決問題?人多、大聲、甚或肯犧牲是否就一定代表民意?動機單純(例如無政黨包袱的學生運動),是否就代表其判斷一定正確?

  另一方面,究竟怎樣才算是和平、理性地行使公民權或公民抗命呢?包圍立法院,和平地逼使議員正視反對者的訴求,相信沒有太多人反對,但佔領議事堂,令議會無法正常運作是否已超越和平示威呢?至於闖入行政院,甚至搗亂辦公室和內部的文件,相信會認同的人必然大為減少。作為已有全面而普及選舉的地區,台灣人民究竟有沒有其他方法表達對執政黨決策的不滿呢?即將於年底舉行的六都選舉,即幾個主要城市的市長選舉,其實是檢視民意的絕佳機會,執政黨若背離主流民意,令其慘敗是最好的教訓。若民眾支持透過阻止民選議會討論而不是以選票解決分歧時,民主制度必然受到重創。

  當近期台灣太陽花學運之風吹來香港,有人提出是否應該提前佔領中環,甚至照版煮碗佔領立法會,去回應對政改諮詢的不滿,大家不能不問自己,究竟在甚麼情況之下可以違反法律?因為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任何人襲擊或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以及違反議事規則進入會議廳範圍即屬犯罪,性質比和平佔領中環嚴重得多。當然,若大家判斷如果不這樣做,港人治港只會是一紙空文,縱然違法可能亦會考慮參與,但如何避免行動不會被激進的參與者騎劫?如何避免和平的運動不會被別有用心的人插贓破壞呢?其實這一切並非真理問題,而是對形勢的判斷問題。

  今時今日社會最大的問題,是很多人將自己的判斷絕對化,認為是唯一的合理判斷,甚至是真理,而缺乏了聆聽不同意見的胸襟和耐性,將反對意見妖魔化,忘記了自己不是上帝。請大家用理由說服異見人士,而不是亂扣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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