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上映的《偷書賊》是一齣很有意思的電影。故事發生於二戰時的納粹德國。女主角是少年莉賽爾,由於父母是共產黨,被迫要把她和弟弟送給人家收養,弟弟在途中病逝,只有莉賽爾來到養父母家中寄居。
電影通過莉賽爾怎樣從不識字到變成偷書賊,內容很觸動人。仁慈的「新爸爸」漢斯看見初到的莉賽爾鬱鬱不樂,便教她認字,而他所用教本就是莉賽爾從弟弟喪禮中撿拾回來的《掘墓者手冊》,女主角的生命也從此改寫。
電影有幾個片段很有啟發性。養父為莉賽爾在地牢中自製「字典」,把書中的深字按字母順序塗在牆壁上,那的確是最有效掌握辭彙的好方法,養父利用有限的資源啟發了小女孩,是引導她愛上閱讀的啟蒙老師。這段戲告訴我們,資源夠不夠,全在乎能否善用而已。
後來,莉賽爾結識了遭納粹軍追捕而躲在其寓所的英勇猶太難民麥斯。麥斯也是個愛書人,他因為不能外出,請求莉賽爾給他描述外面的情況。那段戲正是最好的寫作課示範。莉賽爾說外面有霧,天氣不太好,麥斯要她再描述得具體一些,莉賽爾就說,太陽躲到雲後看來像蠔殼一樣。麥斯才滿意地說,唔,我看到了。這,就是文字運用的技巧。
還有,莉賽爾在麥斯昏迷時不管他聽不聽得到,不停給他讀故事,支持他活下去而至終醒來;在防空洞躲避轟炸時,莉賽爾為大家講故事,讓眾人在故事中暫時忘卻戰爭的苦難,都展示出閱讀之用──是忘憂的妙藥靈丹。
《偷書賊》有一個場景至今難忘。納粹焚燒所有不合「標準」的書籍,熊熊火光提醒我們,能夠自由閱讀是多麼值得珍惜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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