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縱難成,仍需立大志


2577 期(2014 年 1 月 12 日)
◎ 職場情景 ◎ 鄭景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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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年立志是世上很多不同社會的傳統。迎接新的一年到來,人們總會立下志向,或有一些構想,希望在新的一年能夠實現。在舊日的中國人社會,很多小孩子更從小就被灌輸,要「立大志,做大事」。

 早在約一千年前,北宋大文豪蘇軾在他的《晁錯論》中便有論及立大志者的條件:「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堅忍不拔之志。」蘇軾認為,自古以來能成就大事業的人,不但有超卓的才能,亦必須有堅忍不拔的意志。

 以上條件,非單靠天生,更重要是靠後天的努力培養。上世紀的香港著名文化人胡菊人先生常愛提醒年輕人說:人的一生,未必有機會碰上可為的大事,但人在年輕的時候,卻總要先立大志。這是典型中國傳統讀書人的情懷,總是以天下事為己任。

 胡菊人先生當年對年輕人的提醒,也是很有積極意義的。現實環境不會讓所有人都有成就大事業的機會,但人若能常常心懷大志,便自然會不斷積極裝備自己,碰上好機會或自行創造機會的可能性自然較高。古人說的「窮則獨善其身,富則兼善天下」,也是針對這類能夠時刻作好裝備的人。

 怎樣立志做大事也是個大學問。就此,國父孫中山先生遠在近一世紀前,便曾直接向當時快將踏入職場的年輕人作出訓勉。他於一九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在廣州嶺南大學的演說中講到:

 簡單的說,古今人物之名望的高大,不是在他所做的官大,是在他所做的事業成功。如果一件事業能夠成功,便能夠享大名。所以我勸諸君立志,是要做大事,不可要做大官。甚麽是叫做大事呢?大概的說,無論哪一件事,只要從頭至尾,徹底做成功,便是大事……事業是關係於羣眾的,做成了甚麽事,便能為大家謀幸福。

 由此觀之,以孫中山先生的尺度,立志是為民而不是為己,大事也不必是驚天動地的,只要盡心做好,與社會有益的便是。

 人要立志為善,亦要小心謹慎。堅毅如使徒保羅,也有痛苦的心路歷程。他曾說:「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羅七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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