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羣體都需要有領袖。領袖的性質相當多樣,可能只是擔當召集人的角色,也可以是能夠一鎚定音的最後決策人。然而馬首是瞻總是羣體運作動力的要素。信徒羣體、教會組織在這方面也不例外。
但是不同背景的堂會,作為領袖也有不同的定位。例如稱作主任牧師、堂會主任、負責同工、長老召集人等。這位領袖既然是「蒙召作主僕」的,就自然是堂會的「屬靈領袖」了。至於他是否兼作堂會的「行政領袖」,擔任堂會最高管理層的主席,則不同背景的宗派和堂會,都有各自的定規。
堂會中的「屬靈領袖」與「行政領袖」都是會互敬互重的,但是兩者的角色就是有微妙的互動配置。屬靈領袖自然負責推動聖工,但是聖工事項的取捨,卻不一定屬於他的權限。屬靈領袖提出聖工計畫,只能待「行政領袖」通過批准,才可以進行。屬靈領袖若有不大認同的事項,不過一旦行政領袖議決通過了,他亦要執行。
堂會主任的這項角色尷尬的處境,即使堂會信眾,都不多明白。由於堂會主任對外代表着教會,一般教外人士就更以為主任牧師是教會的「話事人」;一切榮辱都聚焦在他一人身上。其實堂會發展的很多決策,都不由得堂會主任作主的,但是日後的一切後果,卻往往由他來承擔。
很多信眾都期望主任牧師能夠領導堂會發展,卻又期望主任牧師要聽他們的意念去做。也有熱切的信眾聽得某些看來不錯的新意念,就急不及待地催逼堂會主任照辦。亦有信眾眼裏只有心中的「名牧」,根本瞧不起默默辛勤的本堂牧者。很少信眾知道,當他們強烈期望牧者做某事時,牧者同時正面對着另一組強烈抨擊他如此做的信眾。
堂會主任,是主僕;他也是眾僕,他決不是「堂會霸王」。但是,信眾又豈能視他如人人可以主使的僱員呢?他又豈能變成堂會的「執行幹事」而已呢?無疑,堂會主任既是一類「公眾人物」,自應有相符的表現。不過,教會更是屬靈的大家庭;懂得敬愛家人的教會,才會健康成長。
我們毋須強調「牧師也是人」來為堂會主任減壓、開脫,但是願我們更多了解牧職,更多了解堂會運作,互愛互重地互建,建立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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