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廿七日海事處處長廖漢波先生出席立法會一個委員會後接受訪問,對南丫海難感到痛心難過,深表歉意,並衷心向死難者家屬、傷者和市民道歉,之後在鏡頭前鞠躬。
無論在立法會委員會中,及坊間反應,都認為這是遲來的道歉。
教會管理層可以在事件上有何學習?教會中難免有不同意見,不同觀點與角度致誰是誰非也有不同的看法,作為管理層可以怎麼回應?
教會管理層指教會的教牧同工及教會長執。他(她)在教會有一定認受性、有一定的行政權力、亦有一定的屬靈權柄,在乎他(她)們的教會傳統及章則而定。一旦聽到肢體有不同的聲音、反對的意見、甚至投訴,他(她)們可以作甚麼?
回應的大前題是解決問題而非將問題惡化。從上述事件中我們從負面角度看到將問題惡化因素:沒誠意的歉意反映死不認錯的心態、官僚作風(先行調查的標準回應也可以被濫用)反映卸責文化、遲來的道歉反映判斷事件及民心的質素。教會中若出現類似情況,一般來說肢體若得不到合情合理的回應,都會選擇用腳來投票,但也有少數肢體死撐到底,甚至造成分裂。
若有誠意解決問題,首先得放下「管理者」的心態,以平等的身分進行溝通,從對方角度來了解問題所在,使溝通可以進行。其次是避免以傳統、章則、先例等權威方式來「辯護」,尤其是還未有全盤了解對方的問題,包括說出來及沒有說出來的問題。然後得進行反省,來思考解決問題的空間。太權威性的回應,會窒息思考的空間。事實上任何制度、政策、規條等都會有改善的空間,問題出現了,正好是反省如何來改善。改善不一定要妥協原則,而是在不同層面來思考可以改善之方。最後是要有承擔,包括得即時判斷道歉的範圍及態度,及從建設性角度來討論及考慮可以改善的空間,正面地來處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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