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019 期(2003 年 5 月 4 日) ◎ 交流點 ◎ 袁天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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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處事也常有這反應緩慢綜合症。教會的決策,往往都需要經過執事會,甚或是全體教友大會通過才行。面對救急扶危的事情發生時,便會給人感到反應緩慢,錯失良機。
筆者在今年安息年前曾在一所教友超過二千多人的教會牧會。為重視民主精神,教會雖沒有教友大會,從教友中按人數比例選舉若干人出席堂區議會(即某些教會的執事會),人數差不多有一百人。堂區議會下也有若干委員會,成員包括教牧同工及若干位教友,負責策畫及執行不同事工。但每項事工均需經常務小組審議後再經堂區議會通過後才執行。這種做法雖然民主,也是審慎,但推動事工則非常緩慢。
幾年前,教會推動堂會更新運動,主要不是組織上的革新,而是做事方法的改變。每個委員會直接負責策畫和推動事工,毋須每事均經過多層架構通過才可執行。每次堂區議會舉行時,主要不是通過委員會的事工,而是聆聽事工的決定和推行的報告。就是某事工的決定和執行出現問題,堂區議會百多位成員不是去責難,而是給與意見,方便委員會加深了解不同人的想法,作為日後推動相類似事工時參考之用。
幾年下來,筆者覺得這改變有幾方面的好處。第一,委員會成員人數不多,開會時間容易安排,甚至是透過電話電郵傳真也可以很快決定一些較急的事情。第二,委員既有決策權,也自覺需要問責,決定事情會更多考慮他人意見,也會更落力的執行。第三,發揮信徒皆祭司的功能,按不同恩賜承擔不同的工作和責任。最後,也是最重要的,堂區議會舉行時也可以有較多時間,分組禱告,這實在是教會推動事工最重要,但也是往往被忽略的議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