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勞工主日的聖經反省
善用我們的投資(太廿五14-30)


2019 期(2003 年 5 月 4 日)
◎ 文林 ◎ 陸漢思(香港基督教工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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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個人相信工業最終的目的是要服事人類全體的大家庭,透過生產物品及提供服務以滿足人類的需要,而絕不是為了自己賺取金錢。」(前坎特伯利大主教凱利博士)

  當基督徒工人看此比喻時,討論很快就放在馬太福音廿五章二十九節:「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工人會認為:「這正是我們香港工人或世界上的工人每天日常所經驗的事。那些本來富有的,還要不斷累積更多。對我們,擁有甚少,卻連少許也被搶奪。這節經文與我們了解福音是對貧窮人的憐憫有很大距離。」

  若然我們單獨看以上經文,確實是對現有的剝削性的經濟活動給予正面的肯定。甚至很多香港基督徒對此經文也與一般工人了解一樣。他們欣然認同「這應該如此!」但是,貧者愈貧,富者愈富,絕對不應是我們了解的福音精神。

  若然我們將經文放回整個比喻來了解,我們會有不同的看法。這比喻不是簡單講及財物的累積,而是講及信任的關係及其結果。這比喻講及一個主人在遠行前,將他的財物託付給他三位僕人,他給予他們一定的金錢。整個行動表達主人信任他三位僕人。

  我們的上主也這樣將不同恩賜託付我們。這比喻講及的才幹可指向上主給我們的每一樣東西:生命、創造力、工作的能力,我們特殊的技能,財富及整個創造中一切事物。上主給予我們這一切時,並不是與我們「簽合同」,要求其貿易夥伴定時完成甚麼,而是在閱愛的行動中,白白賜予我們。

  首兩位僕人忠心地善用其被託付的財物,並且得到兩倍的回報。主人回來稱讚他們,並將更多的責任交給他們,也邀請他們與自己一同快樂。

  第三位僕人沒有為其託付的財物做過甚麼。他只埋藏好這些財物。根據猶太拉比的教導,若然一個人將被託付的財物好好收藏,他就不需為這財物的損失付上任何責任。這位僕人不願承擔任何風險,他的言行表示他沒有一點關懷自己的主人及其財物。

  作為上主的僕人,我們被要求善用我們被託付的一切。這比喻講及信徒的忠心—主動並負責任地服事上主。我們服事的全能上主,祂慷慨地將祂的「生意」託付我們,並期望我們有忠誠的回報。

  但在比喻中,這主人並沒有問他的僕人怎樣得到他們成功的回報,但我們相信上主必然關心這問題。我們是否得到此回報是犧牲別人利益呢?或是我們與別人合作,並且容許每個人得到他們應得的一分?上主或許會問我們,我們的財產是來自公平的貿易或投資,或是得自欺騙或剝削別人而來的呢?在今天只講求回報成果的香港,似乎沒有人會問這樣的問題。

  外國部分教會已經走得較遠,並且為她們的投資訂立指引。她們關注:「他們投資的企業是否在推動世界的和平,不參與任何暴力?」「這企業是否關心全球社會的公義問題。」「這企業是否關注環保?」教會及教會組織可以這些來自福音精神的指引,檢視他們現有的投資。

  香港人是消費者,但自從強積金實施後,同時也是投資者。究竟我們購物只關心貨物是否廉價,卻沒有理會生產貨物的工人根本得不到應有的報償?究竟我們投資於某些企業,只關注利潤而不理會他們正剝削工人?甚麼的結果是我們期望的呢:可持續的社群或是個人的利益?當我們這樣檢視自身的財物及投資時,我們或許會發覺,我們都好像第三位受託的僕人,並不關心怎樣善用上主交託我們的一切。按材幹受託的比喻中,上主稱頌的應是那些盡忠為其主人,同時關顧他身邊鄰人的僕人。

  上主的「生意」乃是使世人得福。上主託付我們的金錢不應只為了回報而使貧苦的人更痛苦,而應是使每個人得到他們應有的,讓世界變得更公義,更憐憫。

是期稿擠,「時事透折」及「息息相關」暫停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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