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在心情不好及精神欠佳的時候,想看一本簡簡單單、輕輕鬆鬆的小說,但這樣一本書,在基督教書店裏不容易找,有那麼幾本都看過了。隨意抓來一本台灣愛情小說消遣消遣;怎料,在書中看到了具體、大膽的性描寫。
這類小說,在連鎖書局佔了好一排書架。去年有報道指,這類小說在公共圖書館相當受歡迎。
除了感慨現今青年人的性態度開放,除了嗟嘆新一代沒有嚴肅閱讀習慣,除了指摘作者和出版商不知所謂外,我們還可以做甚麼?
事實上,感嘆和指摘,是把責任推到別人身上:一切都是他們不好所致。這不正是「把難擔的擔子放在人身上,自己一個指頭卻不肯動」?(路十一46)
既然愛情小說受歡迎,為甚麼基督教機構不出版愛情小說,使其內容在我們的掌握之內?為甚麼把陣地拱手讓予書商?
要出版愛情小說,便不能背著「文以載道」的包袱。消閒書亦有消閒書的作用;比如一本小說,可以叫人暫時忘卻生活的壓力和憂慮,到虛構世界避一避,發一個愉快的白日夢。更何況在信仰裏,我們儘管寫,但文字在人心裏起的作用,完完全全在神的掌握裏。
我自己是個活生生的例子。讀中學時迷上愛情小說,在嚴沁的小說裏,我讀到女主角參加完教會團契後,返家時見到在家樓下等她的男主角......。我想,嚴沁在寫小說時,未必想過有人會因此對團契產生好奇,而我正是因為這種好奇,當同學邀請我參加團契時,我想也不想便答應了。
我希望教會攻佔的,不單是愛情小說市場,而是更龐大的通俗文化市場。當聽基督徒說,信仰與生活是不可分割的;我們生活又已融合在通俗文化裏,那為甚麼,我們的信仰跟通俗文化,非但不像水和乳,反倒像水溝油?
打入通俗文化是手段,打入社群才是目的。
禾月(香港基督徒新聞從業員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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