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道理一二三


1894 期(2000 年 12 月 10 日)
◎ 交流點 ◎ 禾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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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學寫文章的時候,前輩指導說要盡量少寫「我」字,才是上乘之作。讀輔導學理論時,導師卻教導說話要多以「我」字開頭,才是良好的溝通方式。寫文章不是溝通方式一種嗎?似乎叫人無所適從。

  一些現代具影響力的書本,如《可能》、《與成功有約(The 7 Habits of Highly Effective People)》等,篇首都以個人經歷開始,前者從個人創辦教會的經驗開始,後者從個人教仔的經驗開始。

  他們分享經驗,用意在舖排隨後而來的道理。但這種寫作方式,實際也顯露了他們潛藏對自我的看法;在他們心目中,那些大道理不是他們天生就懂得的,也不是突如其來從天而降的啟發,而是從個人經驗(往往是岐嶇艱辛的經驗)中領略出來的,他們的道理並非不容置疑的,但他們的經驗是實實在在的;經驗是道理的源頭,所以一開首便交代經驗,況且人們透過經驗故事去學習,比起學習道理一二三更加有效。

  教會?牧師也會講「我」的經驗,但感覺有點不同,牧師講道,較多類似一大原則、兩大使命、三大戒律的格局,然後在這些一二三裡,加上「我」的或其他人的經驗和故事;有些故事的確很發人深省,但更多時候,故事和經驗只發揮了插圖的作用,「經驗」只為了點綴想要說明的道理,而不是真正從經驗中領略了甚麼道理。道理一二三排得井井有條,但卻可能來歷不明,總之「我講你就聽喇」。

  打開一些基督教刊物,很多文章都在討論道理,但那些道理大多被看作「身外物」般來化驗,不論是驗出H5N1還是H3N2,似乎都沒太大意義。

  道理和分享,倘不能兩者兼得,我情願要分享。例如早陣子一位牧師悼念亡妻的文章,除了感人外,不也對其他人進行了情感教育麼;當讀者遇上類似的處境(包括他從追求太太至太太離世這過程中的任何一個處境)時,就懂得效法他用甚麼心情、以甚麼觀念去看待現實了。當然,只有虛懷的人,才可以從其他人的經驗中獲益。

禾月(香港基督徒新聞從業員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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