貌合神離


1894 期(2000 年 12 月 10 日)
◎ 貞潔有道 ◎ 吳振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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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貌合神離,經常是形容夫妻或戀人的情感表裡不一致。甚而是同事間的合作出現了問題,近年更是多番被傳媒用來描寫政府領導階層的暗湧。因此,貌合神離是負面的處境,對婚姻、情感、共事、發展都不利。

  若在婚姻的範圍內出現了貌合神離,便容易給魔鬼留有地步,絕對影響貞潔。若在教會及肢體間出現貌合神離,甚而在教牧同工間發生,雖不致「同攻」但彼此不能同心配搭,令上帝國度受虧損,同樣是對上帝不貞不忠。

  進一步而言,若基督徒與上帝的關係亦是貌合神離的話,那更是教會一大問題,最可惜的是,是信徒處身其間還慒然不知!

  這是因為我們與上帝、與教會非常「貌合」,卻不覺生命在實質上已是「神離」!

  「貌合」不單是指我們日常生活的宗教化、教會化,每週花很多時間「返教會」,與弟兄姊妹來往,甚而為教會的事務忙得團團轉。更是指我們有實踐靈修,每天讀經、祈禱,甚至攻克己身過聖潔生活,看來一切無懈可擊。只是,我們經歷到的不外是疲倦、壓力、枯乾、憂悶,陷入「神離」的景況也不自知。

  原來我們容易滿足於外在形式與精神滿足,記不起自己是「有靈的活人」,忘卻「上帝是個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心靈誠實拜祂。」靈修時用了血氣與理性去「了解」上帝,事奉時用了才幹與智慧去「處理」聖工,敬拜時用了感性與激情去「親近」耶穌。獨欠缺求聖靈叫自己的靈魂蘇醒;謙卑向上帝認罪以至祂不收回我們裡面的聖靈,並賜樂意的靈扶持我們(詩一三九1-12)。

  得其肉體而得不到其心是夫妻間最大的遺憾;得其身體而得不到其靈則是神人間最大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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