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想(六):尊主頌:祂的名為聖


1876 期(2000 年 8 月 6 日)
◎ 溪水旁 ◎ 陳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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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督教上帝一個很重要的特性是「聖」。一切與上帝有關的都不能沾染罪污,兩個聖經故事清楚的表明這一點,舊約聖經以賽亞書描述在上帝臨格時,寶座旁的天使彼此呼喊說:「聖哉!聖哉!聖哉!」而先知以賽亞即時的回應是:「禍哉!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六2-5)新約聖經描寫彼得在被耶穌呼召時也有同樣感受,他看到了耶穌所作的奇蹟,就立刻俯伏在耶穌膝前說:「主啊!離開我,我是個罪人。」(路五8)

  使人奇怪的是這兩個自覺不能接近神的罪人,都被神所呼召,成為有用的人。也許這也是馬利亞的感受。她雖不配,但神的大能卻使她大有能力,作祂的用人。

  「聖」也有分別為聖,不可隨便濫用的意思。例如,聖殿只可作崇拜上帝之用,不能作不適當的用途;聖禮只作上帝的器皿,用來施發上帝的恩典;聖職人員指定執行聖工,不是甚麼都幹的職分。

  在不可濫用的範圍裡,有兩種情況是特別嚴厲的:

  一、是指着上帝的名發誓-一般人這樣做,目的是想證明所發誓言的真實性,但耶穌在登山寶訓中老早便指明:「甚麼誓都不可起,不可指着天起誓......不可指着地起誓......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太五34-37)

  二、 是藉着上帝名發財-祭司和打理聖殿的人們,藉着聖殿之名,要來拜祭的人用聖殿專用的錢幣和用物,藉此謀取暴利。耶穌在進了耶路撒冷後,清理聖殿,對謀利的人們說:「我的殿必稱為禱告的殿,你們倒使它成為賊窩了。」(太二十一13)

  上帝的名為聖,人不能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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