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876 期(2000 年 8 月 6 日) ◎ 餘暉集 ◎ 安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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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前,地產物業正待起飛,自己也知道在香港,人生四大要素,看來「住」最吃緊,說來也近一個世紀的老話題,香港人都有「留食不留宿」的了,所謂「人情薄過紙」,一家八口一張著,初到貴境,街頭巷尾貼滿「有著位出租」,叫剛來的人們,也感到希奇。
自己得到學長的薦介,及時的以分期付款的認購了一個小單位,住三、四個人總可以的,說是蝸居全不是謙詞,那時銀行貸款息口奇高,達到十九厘,惟有省吃儉用盡量樽節,三年光景,算是「居者有其屋」了,全是上帝恩典。
隨著而來的樓市看好,一日數升,每天信箱裏常有物業代理商派來的傳單,說有人看中我這個小單位,要求我轉讓,一下子居價漲了近九倍,如果沽之哉,大大袂帙鈔票會眩眼的,可是住到哪裏?窩還是自己的好。
不少人先趁著「寧買當頭起」的心態,來個跟紅頂白,買樓花、買現樓,不幾天又賣出去,一轉手賺個眉開眼笑。自己所住的太小了,來個小換大,順便也多買一、兩個單位,東挪西湊的,但也實在風光了陣子,一下子來個樓市大跌,現有的沽不出,借貸的被追數,如此這般不少人成了負資產,我所識的也好幾位。
似乎有點阿Q精神,我倒實在是「盈」了,二十年來每月要付的租金多少?蝸居還是自己的,有人說:「不進步就是退步,自己在安慰自己,在原地踏步,負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