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天頌讚第五十六首「聖名榮光歌」,英文名稱為O For a Thousand Tongues to Sing,意思是「萬民都來歌唱」。其中一節有這幾句歌詞,「聾子前來聽聖言,啞吧來頌聖明,盲人前來面見聖容,跛足踴躍前行。」
很久以前,每次唱這首歌的時候,我也曾問,聾的怎能聽?啞的怎能唱?盲的怎能看?跛的怎能行?數年前往英國出席一個會議,會中有聾啞人士出席,大會安排了手語的服務,使聾啞人士也可明白會議內容,在崇拜時也可藉手語一同唱詩讚美上帝。既然聾啞人也可以聽和讚美上帝,盲的可以看見,跛的能行走,實在並不希奇。
約翰福音第五章記載了一個患病三十八年的人。聖經沒有明言他所患何病,估計他是瘸腿或是癱瘓的,但耶穌醫好他,使跛子能行走,只可惜他沒有感恩之心,也沒有相信耶穌。約翰福音第九章卻記載了一個瞎子得到耶穌的醫治,得見光明。但更重要者,是他心靈的眼睛能看見。
當耶穌醫好了他,他知道醫好他的「是一個人,名叫耶穌」(九 )。後來,當猶太人查問瞎子,甚至指出耶穌是罪人,沒有理由可以醫好他的時候,瞎子的反應並不是這樣。他想:的確,一個人(更可能是一個罪人),沒有可能使他的眼睛開了,所以耶穌不只是一個人,更是一位先知(九 )。當瞎子第二次被猶太人查問的時候,他更相信耶穌乃從上帝而來( — 節)。最後,瞎子重遇耶穌,耶穌問他是否相信祂是上帝的兒子,他說:「上主,我信!」( 節)
聾、啞、盲或是跛,這看來有點不幸,但這並沒有妨礙這樣的人可以認識耶穌,得到永生。上帝並不偏待人,耶穌的救恩乃為萬民而設,不論任何種族、性別、年齡、健康或是身體有殘疾者,都可以得著這救恩。所以萬民都可以來歌唱,一同讚美這位滿有恩典憐憫的主。不幸的反而是沒有聾、啞、盲或是跛的人,但心靈的眼睛瞎了,不願意接受耶穌,沒有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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