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姐妹正值壯年,卻不幸患病離世,家裏的人熱心愛主,但對於這突然而來的苦難仍是無法接受。丈夫聲淚俱下的哭訴:「我妻子是一個很孝順的女兒」,不是說「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弗六2)?類似的人生故事,在世上任何地方都在重演,到底要如何明白以弗所書這句話?
首先要了解,這句在孝親節人人熟悉的經文,絕對不是保羅最先「說」的,也不是只在新約裏才出現。這句話源於舊約十誡裏的第五誡,「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出二十12)當以色列人要進應許地之先,就是那流奶與蜜的迦南地,上帝給以色列人十誡,就是他們在新地方裏的生活準則。這十誡能使以色列人在當時迦南人中分別為聖,顯明自己是不一樣,是屬於創造天地萬有的上帝的子民。「得以長久」這字眼在舊約裏出現了至少三十四次,在申命記使用了十一次,多處重複出現,都是提醒以色列人要謹守遵行上帝的誡命、律例和典章,如此才能在這片土地長久地活下去。「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申五16)
明白這處境,我們對這句話也許就有不一樣的領悟。上帝的心意是關乎整個民族,當這個民族聽從上帝的誡命,就可以長久的在這片上帝給的迦南美地住下去。孝敬父母是誡命的其中一項。用這大圖像的眼光來看,我們就明白以弗所書那句話不一定是指個人的壽命。當然生命的長短都有上帝的自主權,我們就放心聽從上帝的話去孝敬父母,其他的就順服上帝的主權。
當父母聽從上帝的誡命,傳承信仰;當孩子們孝敬父母,活出信仰,上帝的子民就得以長久活着。同樣的,當一間教會聽從主話,佈道門訓,就能繼續存留,為主發光。但願我們的家、教會與國都敬畏上帝,世世代代住在上帝給的迦南美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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