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照新舊約尋現代亮光
第 2855 期(2019 年 5 月 12 日)
◎ 要聞
整卷利未記充滿各種的條例,有的看來過時,讓信徒感困惑是否仍需要遵守。宣道會北角堂及宣道出版社已於四月二十八日舉辦神學教義系列「釋經釋出禍——還利未記一個清白!」講座,由建道神學院聖經系助理教授高銘謙博士擔任講員,有逾九百人出席。
高銘謙博士指出,利未記主要分為兩個部分,一部分是講述禮祭上的不潔(一至十六章祭司妥拉),另一部分講述道德上的不潔(十七至二十六章神聖法典)。「不潔並非道德問題,而是歸類的問題。」他強調,在禮祭上的不潔非指對與錯,而是以常理和文化約定俗成作為考量,歸類成潔淨和不潔淨兩個領域,牽涉到界限的問題。他續指,當時的人清潔不潔主要以時間長度和水洗作潔淨,「而血是禮祭的洗潔精,用以處理高度的不潔。」
利未記第十一章談及以色列人的食物條例。對於將動物分為潔淨與不潔淨的食物。他指過去有不同的說法,包括古外邦人敬拜神明之用的動物界定為不潔,又有以現代醫學解釋帶有傳染病的動物界定為不潔,但都先後被推翻。直至一九六七年人類學家Mary Douglas在其書《Purity and Danger》,從人類學及創世紀角度提出是分類問題,即以完全陸地行、海裏游和天空飛三個領域作分類,「完全就是潔淨,例如青蛙是兩棲類就被視為不潔。」
高博士續言,當時的祭司只能吃用燔祭專用的食物,而以色列民則吃潔淨之物,萬邦萬民任何動物也可吃。他指,宗教多有其身分食譜,如佛教徒吃素、回教徒不吃豬等,以色列人亦以日常飲食習慣宣告自己屬耶和華,「你會發現食譜本身連結人的身體,吃甚麼決定了一個人的身分,唯獨基督徒沒有食譜,只有謝飯祈禱。」他引述使徒行傳十章九至十五節解釋,神叫彼得吃不潔淨的物,意指以色列民和外邦人在福音事情上再沒有分別。
而利未記第十二至十五章提到有關外流物的條例,高博士估計當時文化中,血象徵生命,流血等於生命的逝去,因此視女性血經為生命與死亡的混合而界定為不潔;至於男性夢遺,是生命的潛能,因此被視為生命的潛能與排泄物的混合而界定為不潔。他特別回應,在出埃及記十九章摩西呼籲百姓不可發生性行為三天,當中的不潔並非因性行為是不好的行為,而是為了他們能更加專注於上帝,符合潔淨狀態敬拜祂。他一再強調:「不潔並非邪門的事情,而是日常的事情,不需要像犯罪般的緊張程度。」
律法表徵認識上帝 仍需遵守神聖法典
在利未記第十七章談到「不可吃血」,他解釋因血象徵生命,吃血等於不尊重耶和華是生命的主宰。他續指,早在使徒行傳十五章二十九節大公會議上,議決不需要強加外邦人遵守食物條例,除了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高博士坦言,詮釋空間仍成為教會多年的懊惱,但信徒可以給自己一個身分象徵性的食譜,例如他自己不吃豬紅,但坦言食牛扒時仍會吃半生熟,「古代以色列人嚴守食譜,背後是其神學原因。」
他續解說贖罪祭的流程,又認為以「潔淨祭」為名更適合,因獻祭是為作潔淨用途,祭司會將祭物處理,並把血灑向會幕幔子七次,以作潔淨。而不同身分的人獻贖罪祭的位置亦不同,以祭司犯罪最為深入,他指這是程度的問題:「不同身分的人犯罪,所帶來的污染程度是有分別的,就如初信者和牧師犯罪帶來的影響是不同的,愈是領袖代價愈高。」他續言,因每逢有人犯罪就污染聖所,引致上帝有機會離開會幕不再同在,因此當時的犯罪觀是羣體性的,會因一個人犯罪而影響神與以色列人的同在。
他娓娓道來,贖罪祭中的認罪、赦免、悔改、流血,與耶穌的救贖相似。在希伯來書第十章就解釋到「影兒」是反映着「真像」,因此信徒應從了解律法的表徵(symbolism)認識上帝,也是利未記的重要之所在。他解釋,耶穌基督所獻的是永遠的贖罪祭,將自己成為祭物,一次性足以叫成聖的人永遠完全。因此,今日禮祭上的不潔不需要獻贖罪祭,但神聖法典的條例仍需要遵守,包括性行為、性別公義、不可行淫等,他認為需要還利未記一個清白:「這就明白到為何基督徒對利未記守一些、不守一些,因使徒行傳和希伯來書轉化了前段,同時對後段給予重複和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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