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後,除可能留下遺產,也會留下許多遺物。
曾遇過一宗個案,逝者是位七十餘歲的長者,死後才數天,家人已把他的所有物件,包括衣服、鞋襪、用品、珍藏⋯⋯通通棄掉,據云不是出於迷信,而是以為這樣做可免同住的太太觸景生情。結果除了在喪禮要為逝者的遺體添置衣物,更加在後來令他的配偶感到難過,因為失去有可以紀念他的東西。
遺物的處理,涉及錯縱複雜的感情因素,須慎重處理。
我們會建議逝者的家人,在喪事結束後最少三個月,除非有特殊原因(如搬家、移民),否則不用急於移走遺物,原因是家人需要「消化」逝者不在的事實。之後,家人可先整理逝者的衣服鞋襪,可送的送去(衣物回收),太陳舊的可棄置。其次是一些個人用品(如鬚刨、毛巾、茶具);至於個人珍藏,如書籍、唱碟、 DVD, 則可選少部分保留,其他可送給人。
較不容易處理的是具個人紀念價值的東西,如相片、獎品、文憑、收到的禮物等。我們建議家人可購買一個專櫃,或在已有的大櫃騰出一兩格,專門收藏這東西,這樣家人有空時亦可憑弔一下。
最近日本出現了一個嶄新的行業叫「家居整理收納師」, 就是專門協助人為先人整理遺物,而更因着近年日本社會流行生前規畫,這就不單為已死的人做,也為仍在生卻預備自己後事的人度身訂做他的物件整理,這包括下述九點:1.財務規畫;2.預設醫療指示;3.喪禮形式及內容;4.喪禮的賓客名單;5.葬禮方式;6.私人帳户(手機、臉書、銀行等);7.人生大事記; 8.臨終前的待辦事項;9.對所愛的人的留言。
遺物處理,原來也可生前規畫,這未嘗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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