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合本》簡史和翻譯策略(下)


2850 期(2019 年 4 月 7 日)
◎ 《和合本》聖經百週年紀念系列 ◎ 尤垂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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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譯策略

  一八九零年,四百多位在華傳教士決定按照「聖經唯一,譯本則三」的原則,成立三個委員會分別負責翻譯深文理、淺文理和官話三種譯本,以滿足不同讀者羣體的需求。這三個譯本各有特色,卻遭遇不同的命運。筆者在此列出幾點與翻譯策略有關的課題,供大家思考。

  一、翻譯廣泛通用的譯本

  一個人要翻譯聖經,是一件相對簡單的事,他可按自己的想法去做;但譯本是否能被讀者接受,是個未知數。由一個團隊來翻譯則相對複雜,需要有關機構的合作,但成功的機會可能較高。

  一八九零年,各教會宗派和差會決定翻譯大眾能使用的譯本,得到大英聖書公會、美國聖經公會和蘇格蘭聖經公會的支持和幫助。《和合本》的翻譯工作從始至終都得到他們的支持。譯者和他們的助手都各盡本分,努力工作。官話《和合本》這項艱巨的事工能夠完成、出版和廣泛使用,各機構和差會的合作是不可或缺的因素。

  各機構的合作固然重要,但這並非是決定性的因素,譯本的質量更重要。淺文理新約也是通過各機構的合作而完成的,但這譯本過於追求與原文對照,譯文難以明白,所以很快就被淘汰。

  有效的聖經翻譯應該是個羣體合力完成的工作,不是個人的項目。《和合本》是個跨國籍、跨宗派和機構的項目。來自不同宗派或差會的傳教士和中國譯者,經過深思熟慮,仔細推敲,努力不懈,才完成這工作。官話《和合本》是個很好的譯本,加上聖經公會和各差會的認可和推廣,使之成為一個成功的版本。在這之前和以後,有幾個由個人翻譯的版本出現。這些譯本有各自的優點和缺點,但因缺少他人的參與,故流量不廣,只能成為參考或歷史資料。

  二、妥協

  一八九零年,四百多位來自不同國籍、宗派和差會的傳教士出席大會,他們有各自的神學觀點和立場,對釋經、翻譯、漢語文體等課題也有不同的見解。在這種情況下,要達成共識,翻譯一本大家都同意的聖經不是一件易事。妥協是唯一的出路,求同存異,尋求大家都能接受的平衡點。「聖經唯一,譯本則三」 是折衷的方案。他們做了多方面的妥協,包括:

  1. 以文理、淺文理、官話翻譯聖經。

  2. 讓三個聖經公會有權選擇“God”、“Spirit”和“Baptism”的中文譯法。

  3. 新約聖經的底本和異文的處理,以避免與聖經公會引起衝突。

  這些妥協方案執行起來非常困難,後來在翻譯過程中碰到的很多問題,都跟此方案有關。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妥協也有它的好處,至少能使項目開始。妥協是一門處世藝術,不表示沒有原則,而是衡量輕重,適應現實,尋找大家能接受的方案。

  兩千多年來,學者不斷地討論直譯和意譯聖經的優點與缺點。官話《和合本》譯者在翻譯時也採用了折衷的方法。第九條和第十一條翻譯原則強調直譯:

   「盡可能保留隱喻(metaphors)和排比(comparisons)。」

   「對具有神學或倫理的重要意義的字彙底片語⋯⋯要特別盡可能逐字直譯;若有需要的話,在邊欄中註上解釋。」

  第八和第十二條翻譯原則傾向意譯:

  「原文的委婉語(euphemisms)要翻譯成為中文裏相同的委婉語,並且在其他適合的情況中使用委婉語。」

   「由於容易閱讀是一部受歡迎的譯本必須的元素,在沒有特別神學含義的段落中,容許較自由地表達和整理子句(為求意義清晰)、度量和慣用語。」

  這直譯和意譯的結合保存了兩大譯法的優點,也同時避免了一些缺點,不愧是個好的折衷方案。

  翻譯策略並不是一成不變,好的譯者會隨着環境的改變而對策略進行調整。《和合本》的翻譯工作在一八九零年開始,一九一九年出版新舊約全書。這期間,中國經歷了許多重大的變化。英國租借新界、義和團事件、八國聯軍、孫中山先生成立同盟會、辛亥革命、清朝滅亡、中華民國成立、第一次世界大戰、五四運動等事件,都在這時期發生。《和合本》這項翻譯事工是在這劇變的歷史大環境中進行的。當翻譯計畫快結束時,富善已意識到官話《和合本》將會成為未來大家共同使用的版本:這不只是平民百姓的譯本,也是知識分子的譯本。翻譯委員會對此譯本的功能和使用有了新的看法,(註)導致他們修改了翻譯原則和語言的運用。他們最後採用了良好的文筆風格,避免口語,使譯文盡量接近原文的意思,給這譯本一個新的定位。

  三、原文底本

  《和合本》舊約底本所用的《馬索拉文本》(Masoretic Text)是當時通用的希伯來文抄本,與今天的Biblia Hebraica Stuttgartensia沒有多大的差別,故沒甚麽問題。新約的底本卻是個相當有趣的課題。

  一五一六年,荷蘭學者伊拉斯謨(Desiderius Erasmus)印刷了他的希臘文新約聖經,主要是根據數份屬於公元十二至十五世紀的希臘文新約抄本。這版本後來稱為《公認經文》,並成為公元十六至十九世紀歐洲主要語言的新約底本,包括一六一一年出版的《欽定本》。《英國修訂譯本》新約的底本是基於韋斯科特(B. F. Westcott)和霍特(FJA Hort)所編的希臘文新約(The New Testament in the Original Greek),是當時希臘文新約的最佳文本,與《公認經文》有所不同。

  雖然當時有些在華傳教士傾向《公認經文》,但是大部分都支持採用《英國修訂譯本》的希臘文底本為《和合本》新約的翻譯根據。譯者盡量採納當時新約經文校勘學的研究成果,以求讓譯本準確反映最可靠的原文。在翻譯過程中碰到異文時,譯者有時是採用《公認經文》,特別是在處理傳統和教會常用的經文,如主禱文的榮耀頌。為了避免爭執或讓讀者能接受譯文,這妥協可算是個穩妥的方法。大體上,譯者是以當時最好的希臘文文本為新約的翻譯基礎,這是個大膽有遠見的決定,值得我們學習。

  結語

  沒有一個譯本是完美的,《和合本》也不例外,如創世記一章六和八節把希伯來字詞“raqia”(穹蒼)翻譯成空氣;創世記一章二十四至二十六節把希伯來字詞“remes”(爬行動物)翻譯成昆蟲;創世記三章六節漏掉了「與她一起」,好像女人被引誘時,男人並不在場。這些瑕疵對我們是個提醒,以免我們把《和合本》神化或絕對化。

  《官話和合譯本》新舊約全書出版至今,經歷了百年風雨,今天這譯本仍廣被使用。聖經翻譯並沒有因《和合本》的出版而停止。為了滿足讀者的需求,不同的聖經譯本陸續面世,特別是在近幾十年間。這是正常的現象。我們今天有更好的新舊約原文底本。近數十年來,釋經學、翻譯學和語言學也有很大的進展。中文的使用也有一些改變,一些百年前通用的詞彙今已罕用,所以聖經出版後還需要修改。從聖經翻譯角度來看,我們現今是生活在一個百花齊放的時代,有許多中文聖經版本可選購。我們在慶祝《和合本》的成就時,也需要思考如何為《和合本》聖經定位,讓這譯本能得到更新延續,滿足教會和讀者的需求。

  百年前,中文聖經翻譯工作是以傳教士為主,他們學習中文,翻譯聖經,華人是以助手的身分參與。今天我們有不少華人學者精通希伯來文和希臘文,對新舊約聖經也有很好的造詣。聖經學者通常是在神學院授課,為教會培養教牧同工,這是一項很重要的事奉。聖經學者也可考慮從事聖經翻譯或培訓工作。目前聖經公會在全世界有四百多個聖經翻譯項目,工作都是由精通母語的當地人來進行。中文聖經目前已有數十個譯本,已相對飽和,信徒可按需要挑選不同譯本使用。可是,還有很多民族缺乏他們自己語言的聖經,這是聖經學者能參與的事工,與其他民族配搭,一起進行聖經翻譯,讓更多的民族能以自己的母語閱讀聖經。

  (註:參考尤思德的著作,蔡錦圖譯:《和合本與中文聖經翻譯》。香港:國際聖經協會, 2002。頁326-330。)

  尤垂然(聯合聖經公會翻譯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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