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苦期第五主日(約十二1-8;賽四十三16-21;詩一二六1-6;腓三4-14)
本主日福音經題為約翰福音十二章一至八節;在馬太福音及馬可福音同有記載,標題為「在伯大尼受膏」。約翰福音有記耶穌在逾越節前六天,祂到伯大尼痲瘋病人西門家作客,這個家庭也就是約翰福音十一章一至四十四節記載耶穌使拉撒路從死裏復活的地方。由於耶穌為拉撒路施行使死亡復活的神蹟,以致引發祭司長和法利賽人殺害耶穌的陰謀(約十一45-57)。約翰福音提及西門為耶穌設宴之際,姊姊馬大勤於伺候(路十40);拉撒路也和耶穌一同坐席。其間「馬利亞拿着一斤極貴的純哪達香膏,抹耶穌的腳,又用自己頭髮去擦,屋裏充滿了膏的香氣。」馬利亞此舉竟然遭受那將要出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太二十六14-16)的非議:「為甚麼不把這香膏賣三百個銀幣去賙濟窮人呢?」在此耶穌便為馬利亞作了正確的辯解:「由她吧!她這香膏本是為我安葬之日留着的。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在一起,但你們不常有我。」
從耶穌的辯解中得知,在這事之前,耶穌已將祂人生的福音大使命清晰的啟示和解說,以使「馬利亞已經選擇了那上好的福分」(路十42)。因為當馬大尋找耶穌給患病拉撒路醫治的時候,耶穌已清楚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約十一25-26),因此馬大作了清晰的認信:「主啊,是的。我信你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就是那要臨到世界的。」然而當彼得認信耶穌是基督以後(可八29),耶穌先後多次預言:「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並且被殺,三天後復活」的信息(可八31;九9;31;十33-34)。此即當年大祭司該亞法「預言耶穌將為這民族而死。他不但替這民族死,還要把上帝四散的兒女,都聚集起來,合成一羣」。在此可知耶穌死和復活是上帝的計畫(賽四十三19-21),既然「耶和華為我們行了大事,我們就歡喜」(詩一二六2-3),這大事就如保羅回應耶穌作多人贖價所說:「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最重要的就是:照聖經所說,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林前十五3-4)所以保羅亦說:「因我以認識我主耶穌基督為至寶。我為祂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贏得基督,並且得以在祂裏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義,而是信基督的義,就是基於信,從上帝而來的義,使我認識基督,知道祂復活的大能,並且知道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或許我也得以從死人中復活。」(腓三8-11)
由於馬利亞知道耶穌基督為她的罪即將受死離世,並且知道祂是一位復活的主,為表對祂的敬仰,以致盡其所有把自己最好的獻給耶穌,毫無吝嗇顯出純真的愛心,只作抹腳之用,對萬王之王萬主之主表以謙卑。在預苦節期間,我們深深體會到耶穌確為我們的罪孽受苦、受死,然而我們如何效法馬利亞盡以個人所能奉獻給主?《青年聖歌》〈將你最好的獻與主〉給我們鼓勵:
將你最好的獻與主,獻你年青的力量,將你純潔熱情心靈,忠心為真理打仗;主耶穌已有好榜樣,勇敢堅定不懼怕,你要忠心敬虔愛主,將最好的獻與祂,有很好的啟發⋯⋯
將你最好的獻與主,主愛偉大無可比,祂將自己作你贖價,天上榮耀賞賜你;祂捨生命毫無怨言,救你脫罪把血灑,你要熱心敬虔愛主,將最好的獻與祂⋯⋯
李志剛 (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執行董事會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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