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聖經《和合本》翻譯
發源於香港首次譯經會議


2801 期(2018 年 4 月 29 日)
◎ 文林 ◎ 李志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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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世界各地華人教會採用的中文聖經,是以一九一九年出版的《和合本聖經》(官話和合譯本後稱國語和合譯本)為最多和最為普遍。《和合本聖經》成功出版,反映着當日各國在華差會的和合;中外譯經委員的和合;譯經不同意見的和合;英國聖經公會、美國聖經公會、蘇格蘭聖經公會全力支持經費和出版的和合;在中國銷售聖經的和合;華人教會認同和採用的和合;傳揚福音的和合;教會牧養的和合;信徒靈修和培育的和合。可見《和合本聖經》實屬中國基督教譯經史一項重大的成就。

  《和合本》翻譯出版,是與中國基督教譯經史有不可分割的關係。中文新約舊約譯本以馬士曼(Joshua Marshman)於一八二二年在印度塞蘭坡出版的《聖經》為最早;及至翌年在馬六甲有馬禮遜牧師(Rev. Robert Morrison)、米憐牧師(Rev. William Milne)合譯的《神天聖書》(按即新舊約聖經,有稱馬禮遜譯本)出版。由於馬禮遜牧師於一八零七年為倫敦傳道會遣派到中國傳道,主要是受英國聖經公會委託從事中文聖經翻譯工作,抵埗廣州後,於一八一零年出版《使徒行傳》;一八一一年出版《路加福音》;一八一三年出版《新約》,出版費用全部由英國聖經公會支持,而且得以在南洋和廣州一帶派發傳教,有梁發、屈昂等華人傳道員出外派發,所以馬氏譯本即可在南洋和廣州一帶流行。

  及至馬禮遜牧師於一八三四年病逝,隨後即有麥都思牧師(Rev. Walter Henry Medhurst)、郭實臘牧師(Rev. Karl Friedrich August Gützlaff,後稱郭士立牧師)、裨治文牧師(Rev. Elijah Coleman Bridgman)、馬儒翰(John Robert Morrison)四人從事新舊約聖經翻譯,先後於一八三六年和一八三八年譯成出版,有稱之為《四人譯本》。因為舊約主要出自郭實臘牧師手筆,其後郭實臘牧師修訂麥都思牧師和馬儒翰合譯的新約,於一八四零年出版,稱為《郭實臘譯本》。郭士立牧師一八四三年十一月來港任職政府「撫華道」(The Chinese Secretary),翌年在港創辦「福漢會」(Chinese Union),差遣傳道員進入內地鄉間派發聖經傳道,以致有其後洪秀全採用《郭實臘譯本》成為太平天國的聖經。

  《馬禮遜譯本》可稱之為個人譯本,而四人小組譯本之轉變為《郭實臘譯本》,故亦屬個人譯本。中文聖經個人譯本的產生是處中國閉關自守禁教的環境,以及差會教士初到中國和南洋的處境,故屬南洋譯經的工作。時至一八四二年八月二十九日中英簽訂《南京條約》,中國開放五口通商,而歐美差會教士有見中國時局的轉變,各差會則計畫分派教士到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不同城巿進行佈道工作。由於自馬禮遜牧師以來,西教士向以派發聖經作為先導,並以聖經作為傳道的準繩。當要進入中國的五口商港,完全是不同方言的區域,文詞用語各有不同,而向華人傳道的對象亦有不同。此因馬禮遜牧師的年代,無論在廣州和南洋一帶所接觸的華人,可說低下草根階層居多,而今進入中國五大開放城巿顯然多有知識高尚階層,聖經的文詞用語必須與社會有所配合。

  為翻譯中文聖經之故,有倫敦傳道會教士作領導,於一八四三年八月二十二日至九月四日,在香港舉行傳教士聯合大會(General Missionary Convention),這可說來華教士第一次國際會議,更是中國教會史第一次聯合會議。計倫敦傳道會有麥都思牧師、台約爾牧師(Rev. Samuel Dyer)、施敦力亞力山大牧師(Rev. Stronach Alexander)、施敦力約翰牧師(Rev. John Stronach)、理雅各牧師(Rev. James Legge)、美魏茶牧師(Rev. William Charles Milne)、合信醫生(Dr. Benjamin Hobson);美部會(即公理會)有波乃耶牧師(Rev. Dyer Ball)、裨治文牧師;北美浸信會有粦為仁牧師(Rev. William Dean)、羅孝全牧師(Rev. Issachar Jacox Roberts)、馬禮遜教育協會有鮑留雲牧師(Rev. Samuel Robbins Brown);美南浸信會有叔未士牧師(Rev. Jehu Lewis Shuck)、瑪高溫醫生(Dr. Daniel Jerome MacGowan);長老會有婁理華牧師(Rev. Walter Macon Lowrie) ,以上出席者,全是昔日差會在中國的開基祖。是次大會先後召開七次,選出麥都思牧師為主席;台約爾牧師任書記。大會主題是中文聖經的重譯,建議成立一委員會,以基督教團體發行的希伯來文和希臘文聖經為依據;中文以俚語、風格、詞語加以表達,度量衡和錢幣則以中文對應詞翻譯。

  會議期間出席代表對於“Baptism”、“God”和“Spirit”是有不同的表達。各區(即五口商港)分設地方委員會,由各地區傳教士組成進行修訂;修訂後交分區委員會進一步修訂,然後交回原修訂人,最後整本修訂稿交總委員會審核;經總委員會審定後呈交英國和美國聖經公會同意。會議決定請求英國和美國聖經公會負責修訂聖經所需費用。其後有關“Baptism” 一詞,委出兩派不同意見的教士作出和諧商議;而對於“God”和“Spirit”一詞將由總委員會決定。時至一八四七年各差會代表雲集上海,決議進行重譯中文聖經,稱之為《委辦本》(Delegates Version)。而美國差會教士不同意聖經譯詞及意譯聖經,故退出委辦會,但仍有英國教士主持委辦會,則於一八五二年在上海出版《新約全書》;一八五四年出版《舊約全書》。期間有著名學者王韜協助翻譯,文詞典雅瑰麗,為英國聖經公會所支持出版。其後又有裨治文牧師、克陛存牧師(Rev. Michael Simpson Culbertson)、文惠廉主教(Bishop William Jones Boone)重譯,以聖經原文為根據,出版《新約全書》和《舊約全書》,亦屬當年重要的譯本,以美國聖經公會支持最力,版本多為美國在華教會採用。

  一八九零年,傳教士雲集上海商議為應時代所需,重新翻譯中文聖經,出版《和合本》。至一九一九年始能完成淺文理和合本和官話和合本的出版。在從事和合本二十多年翻譯過程中,香港禮賢會花之安牧師(Rev. Ernst Faber)、葉道勝牧師(Rev. Imanuel Genähr);巴色會韶波牧師(Rev. M. Schaub)、顏瓊林牧師(Rev. August Nagel);倫敦傳道會湛約翰牧師(Rev. John Chalmers)、皮堯士牧師(Rev. Thomas William Pearce);華人助譯禮賢會麥梅生長老等均有參與《和合本》的翻譯和協調工作。事實《和合本》的聖經名詞和用詞實多沿用《委辦本》,故屬《委辦本》的延伸譯本,與香港首次譯經會議關係至為重大。

  (是期專題由香港聖經公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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