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年在報章雜誌上常常看到「控」這個字,比如講飲講食的文字會說甚麼甚麼地方推出了一系列的綠茶點心,「綠茶控」絕不會錯過;又或某酒店的自助餐甜品最出色,吸引了一眾「甜品控」捧場云云。讀翻譯自日文的小說,中年大叔會急急澄清他沒有對女童打主意,「我又不是蘿莉控(對幼女沈迷)」。
這類字詞,望文生義,不難理解,表示很喜歡某種東西的意思。上網找查,一般都說「控」一詞是日語引申英語情意結(complex)一詞而來,有極度喜歡某事物至沈迷偏執的含意,略帶貶意。
這樣說來,「控」,其實是被控,不能自控。不過,落到香港寫消費文字的人手中,他們以戲謔口吻說甚麼「綠茶控」,就淡化了那種貶意。「控」彷彿只是比「粉絲」更強烈一點而已。人怎會乖乖承認自己受控失控。尤其在鼓吹消費的社會,需要更多受控的人,方可完成拜物教的鴻圖,又怎會以「不友善」的文字打擊他們。只是,當「控」一詞存在,無論怎樣美化,就已提醒眾人,其實我們面臨各種的受控。
對自己坦白一點,我能比他人好嗎?或多或少不免在某方面容易失控,比如說,過分購物,十分講究一些生活細節,這些又豈是善於控制自己,修身明德,克己謙讓的行徑?世代邪惡,歷代皆然,活着,正是不斷前行,不斷修正的途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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