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458 期(2011 年 10 月 2 日)
◎ 如沐春風 ◎ 李碧如
學會二千個英文單字,最終目的應該用來閱讀。
理論上,懂得字彙愈多,閱讀能力應當愈高,因為他能夠由字而句,由句而段,由段而篇去進行閱讀,明白了句子的表層意義,就能夠開始閱讀各類故事書。外國兒童讀物多由專家編寫,他們掌握兒童閱讀心理,像著名的蘇斯博士系列,多是押韻的趣味讀物,讀起來很能吸引孩子。
只要家長善用字彙與閱讀的關係,那麼不論中英文,多識單字應該不會變成孩子負擔。
問題是,家長指導時必須留意孩子性向。多年觀察所得,我發覺如果孩子在一歲左右先學講話,多半屬語言能力較強類型,教這類孩子認字便是錦上添花,他們很快能夠掌握各類字彙而且享受認字的樂趣,相反,如果孩子在一歲時先學會走路,則多半屬運動發展優先,要他們學認字,可能會遇到困難甚至不感興趣。
家長要順著孩子的特長去培育,切莫人云亦云,盲目跟風,否則便是揠苗助長嚇怕孩子。
更重要的是指導方法要得宜,用教具如字卡來進行認字學習只能是遊戲,讓孩子在不知不覺中學會,一旦表現厭煩或疲倦,便得停下來,絕不可勉強,更不要追求量多,來日方長,孩子終生都要學習,不必在童年就填鴨,要讓孩子覺得學習就是快快樂樂的遊戲,那無論學甚麼都有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