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或電視片集常有打官司的情節,印象最深刻的是黑白經典名著“To Kill a Mocking Bird”。主角Atticus律師花盡心思為一位黑人嫌疑犯辯護。Atticus的演詞感人肺腑,他的辯證鏗鏘有力,但最後還是敵不過當時社會難以跨越的種族鴻溝和白人優越的觀念,悲悲戚戚的輸了,目送一個無辜的生命離去。Atticus為這場官司花了很多的精神,也賠上了好些代價,他最後一場在評審團面前的訴詞更是動人心弦。但縱然百般預備,還是打輸了這場仗。
常常是人的謀略,人的智慧有限,在面對不可能的事時,更只能仰望上天的智慧。
耶穌在路加福音十二章十一節教導「人帶你們到會堂,並官府和有權柄的人面前,不要思慮怎麼分訴,說甚麼話;」真的不憂慮嗎?似乎不容易領受。任誰都會在法庭上緊張,而且很自然的預備好自己要說的話,還有對方可能的回應和問答都最好一概預設,以免出言不慎。新約聖經裡讓我們看到史提反做到了,彼得做到了,保羅做到了...... 他們都能在有權柄的人面前,說了聖靈指示他們要說的話。
在現實生活中,也許沒有每天都得面對官司的情形,但當我們一時語塞,聖靈幫助我們說出要說的話時,卻是時有所聞。甚麼時候最常見呢?我想是傳福音的時候。當我們做上帝的工,上帝必給予足夠的能力,因為上帝的事,上帝將負責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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