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還在唸大學的時候,情人節只是一種屬於年輕人和西方的玩意兒。有人認為這是一年一次的好機會,可以向自己心儀的對象表白。當然,也有不同意見的人認為愛是不需要靠這節日來助慶,每一天都可以表達愛。不同的人自有不同的看法。
如今的情人節可不一樣了,它差不多變成了另類的商機。就以我住的市鎮為例,情人節那天的酒樓、餐廳等全都爆滿,沒有預約是不可能有位的,連路邊的小攤也擺放了一些情人節的佈置,以吸引顧客。教會晚上的節目也得被取消或改期,因為大部分的人都不能出席。而且這樣的情形愈來愈普遍,有漸漸擴散到不同年齡層的趨勢。更有人誤以為情人節是基督教的一個節日呢!
愛情的魔力真大,人人趨之若鶩。
聖經中雅歌對愛情的描述更是詳盡,兩位佳偶情人從開始的戀慕,到思念,到洞房花燭夜,牽動著讀者的每條神經線,更使人讀到面紅耳赤。但令人心生羨的是他們對彼此的思念。他們的心中只有對方,絕沒有第三者。他們眼裡也只有對方,沒有借故去看其他的異性。他們動人的愛不在於情欲與身體的接觸,而是愛在彼此思維空間裡。
聖詩「求作異像」有一句如此說:「主是我晝夜最美的思想,清醒或睡眠恩光仍照亮。」
這時代的愛易流於眼目的情欲和觀感的刺激。持久的愛情,是一輩子的思念對方的好處。愛,要常常思念,常常愛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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