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窮要蝸居斗室?
黃太是一名寡婦,三年前帶著一對兒女從國內來港定居,租住一唐五樓只有八十呎的板間房居住,房間只有一扇細小窗戶,牆身發霉,與同屋多人共用廁所和廚房,每月要交逾二千元租金。
首次往訪他們,要爬上五層樓,未入屋已感到頭暈氣喘,入到房間,狹小空間,僅供夠放兩張碌架床及一張小電腦檯,房間堆滿雜物,室內非常悶熱,溫度較街外更高,房間只有一把殘舊發出聲響的風扇在緩慢地移動著。
黃太在菜市場工作,每天凌晨三時就要上班,至翌日的下午三時,共十二小時工作,月入七千元,屬於低收入家庭,生活非常拮据,但她堅持要靠自己努力賺錢養家,不想領綜援,工作雖然辛苦,但總算能在放工後回家照顧兒女。
黃太最感欣慰的就是兩個兒女,在區內學校讀中學,都是品學兼優的學生,要做功課,許多時就要伏在床上,天氣太熱時,他們就會留在學校溫習,也會到自修室溫習,由於經濟困難,也沒有機會參加課外活動,週末或假期也只能留在家中。要感謝的就是有中心送來電腦,也有義工協助裝砌,也成為兒女的朋友,又有義工送來風扇,雖然生活艱難,但感到人間有情。最擔憂的就是包租公的逼遷行動,不然就狂加租,若要搬遷,租金不斷上升,實感困難,若不搬離,房東咄咄逼人,孤兒寡婦不知如何是好。
板間房是以木板把單位間隔成至少四個房間,最多不超過十二伙,一般少於百呎,大都是一家大小租住,板間房多位於市區,交通方便,可徒步或以收費比較低廉的交通工具往返工作地點,但租金卻很貴,平均呎價達三十元,據政府的統計顯示:本港現時有近十萬人居住於籠屋及板間房等不適切居所,社區組織協會估計現時全港逾二萬名兒童居住於這些惡劣居所中,環境狹窄,空氣不流通,蝸居板間房影響兒童身心發展,及新移民融入社會。
要能改善居住環境,政府必須要監管板間房,規定人均面積和獨立廁所等,而教會開放地方作自修室和舉辦興趣課程,可以讓蝸居在斗室的家庭成員,有機會舒緩生活壓逼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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