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信仰、靈性修為,對人類的健康有影響嗎?在近幾百年的討論裡,人們給予的答案,就像鐘擺般左右交替搖動,一時一樣。若只翻查近五十年的研究文獻,我們則可以看到,不少人肯定了靈性是有利於健康的。
學者柯尼希(H. G. Koenig)等人曾仔細分析超過一千二百個來自北美、歐洲及以色列的研究,發現至少八百個研究報告指出宗教靈性實踐對身心健康是大有裨益的。此外,亦有研究發現祈禱是有治療功效、盼望的心靈有助臨終病人面對痛楚、靈修生活有延年益壽的功能、宗教禮儀可使疾患痊癒等。雖然這些研究還未達鐵證如山之境,卻已引來多方的關注,並進一步加以研究。有學者點算過,從一九九三至二零零二年,相關於「靈性與健康」的文獻刊印數量,有六百巴仙的上升,而相關於「宗教與健康」的,則有二十七巴仙的上升。可以說,在康健的研究世界裡,已出現了一股「宗教靈性熱」。世界衛生組織也認同了靈性健康該被納入「健康」的定義中,而美國的醫療機構評鑑聯合會(JCAHO)亦要求醫院必須照顧病人的靈性需要。
面對這股肯定靈性的熱潮,信徒固然覺得可喜可賀,因為自古至今,我們都深信上主是健康之泉源,祂也是偉大的身心社靈醫治者。然而,在這股熱潮背後,有一個值得信徒關注的隱憂。
在相關的討論中,「宗教」與「靈性」是被二分的。人們可以靈性很高,卻沒有宗教信仰,反之亦然。此外,「靈性」是指人的內在生命修為,譬如生命意義感、盼望的情操、與大自然融通聯繫感、愛人愛己等,而「宗教」則是外在的行為及組織,包括宗教道德規範、傳統教義、宗教聚會、儀式、教會組織等。在相關的討論中,人們多褒揚「靈性」,貶抑「宗教」,視前者如珍寶,有利健康,卻對後者深表懷疑。就是這樣,現代世界對宗教的棄嫌,在新一輪的討論裡便凝結在「靈性」一詞中。
神學家托斯(Owen C. Thomas)指出,把「宗教」與「靈性」二分,是完全違反了基督教傳統的。按基督教信仰,人人生而是靈性存有(spiritual being)、宗教存有(religious being)。這兩個概念,根本就是二而為一,沒分高低,沒分內外,是同一錢幣的兩面。因此,當世界衛生組織把全人健康的定義擴闊至靈性向度時,對基督徒而言,該把之詮釋為對宗教信仰在康健範疇的肯定。教會也該竭力宣揚,「宗教」信仰是身心社靈福祉的源頭,並且基督「宗教」所信奉之上主是健康人生的最終保障。
關瑞文(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神學院副教授、行政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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